首先我们得说:颜色本质上并不是物体本身固有的属性,或者更大胆地说,任何事物都是没有颜色的。我们之所以看到一个苹果是红色的,是因为它反射的光线进入我们眼睛,刺激我们的视觉神经,使我们产生了“红色”的知觉。所以这涉及到两个过程:在光线进入眼睛之前的物理过程和光线进入眼睛后的生理(心理)过程。
先来说物理过程。我们能看到的物体,要么它是光源,要么它能够反射的光线。如果它是光源,那么它发出的光谱完全取决于它自身的性质(温度、元素组成等);而如果它是后者,那么从它发出的光线就不仅仅是取决于这个物体本身的性质,还取决于入射的是什么光(谱)。例如打开的白炽灯无论什么时候看都是白色的,而一件正午时刻看起来鲜红的衣服,在傍晚的余晖中却似乎有点儿深红。正是因为这样,衣帽店即使白天也要开着柔和的灯光,这样他们才能保证衣帽不“变色”。
物体发出的光谱并不完全等于进入我们眼睛中的光谱,因为它还要穿过介质。雾霾天惨红的太阳和晴朗天气中刺眼的骄阳它们发出的光线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前者的光线要穿过一层厚厚的醇霾,这层霾更大程度上(相比着空气)改变了太阳的光谱。
光线进入眼睛,穿过角膜、瞳孔、晶状体、玻璃体,打到视网膜上。视网膜上有两种感光细胞: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这些细胞内含有视色素,视色素在光线照射下会发生一系列化学反应,产生神经兴奋,但它们只对特定谱段的光线敏感。能够产生色彩感觉的是视锥细胞。在我们的视网膜上有3种视锥细胞,分别包含光谱吸收峰在光谱红、绿、蓝区的视色素。这里也是我们“红+绿=黄”这样的公式能够成立的原因。但是到了晚上(光线强度较低),由于视锥细胞光敏性没有视杆细胞好,这时主要是视杆细胞发挥作用,我们看到的物体就似乎只有黑白色了。
总结一句的话就是:颜色只是我们的一种感觉,而不是物体的固有属性;它取决于光源的光谱、反射物体、中间介质以及我们眼睛(感光材料)这一完整的光路。我们说苹果是红的,那只是我们把自己的感觉强加给苹果的;苹果人家愿不愿意,还真说不定。
正确,色光定义物体的颜色,假如照射的光本身就只有红色,那他照射任何物体,物体只能反射出红色到眼睛里给大脑定义识别,三原色红绿蓝同理以此类推,这些为单色光(无法再分解的颜色)复合光就是红绿蓝混合组成的颜色光,这类光不和上同理 假如被照射物体的材质,吸收红光比较多,那自然反射到眼睛里识别的绿色和蓝色光比较多。
光是一种电磁波,rgb为发光源是具有传播信号的能力的,而被照射物体为cmyk是不具备发光能力的,传播能力的(说人话就是太阳和月亮之间的关系,太阳能发光,月亮是被太阳照射的物体,月亮本身不能发光,所以月球的光信号是太阳给予的,颜色是太阳给的光信号减去月球材质吸收的光信号再减去空气中白云的介质=眼睛看到 大脑分析的颜色!这是公式!)
你可以这样理解,太阳给月亮红钞票和绿钞票,蓝钞票各100元(他们重叠这样就是白光了)月亮收费红钞票80,绿钞票70,蓝钞票20,那么传播过程的路费暂且不记,那么红钞票还剩20 绿钞票还剩30,蓝钞票剩下80,蓝钞票剩下的最多,所以我们大脑可以定义他为蓝色!因为红和绿钞票太少了!主管看上去就是偏蓝
不对,颜色是物体的一种物理属性,只是在有光照时才显现而已
没有光视觉的颜色就一种(黑色)。有光视觉颜色有很多种。因此,光、视觉和颜色都是客观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