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而受害者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被害人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收到犯罪侵害的人的一种专业称谓,它是与被告人相对应的,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是没有受害人这一称呼的,只有被害人的称呼,这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体现的相当明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扩展资料:
被害人是合法权益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诉讼参与人之一。其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处于诉讼当事人中的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居原告地位,被害人不是诉讼当事人,只作为一般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但又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权利。
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是当事人之一,在一定程度上起证人的作用;如果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为自诉人,享有当事人的地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被害人
所谓被害人是指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被害人(victim)是个很广泛的概念,最早它是指在古代宗教仪式上献给神的祭祀品,后来它的词义慢慢扩大,指在残酷对待下被杀害或受到伤害的人,或者指经历损害、困难、损失等等的人。 在这个意义上,它实际上泛指所有受自然灾害、社会的政治经济行为及个人违法行为侵害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
被害人是直接当事人,受害人还包括家属等。因此受害人的范围要比被害人广
在刑事诉讼中
被害人与受害人概念相同
被害人、受害人都是法律概念,出现在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
但在庭审过程中通常都说“受害人”,被害人一般是已经死亡或人身受到严重创伤的。而受害人的范围很广,包括身体上的、心理上的、物质上的等等。
其实,受害人是更通俗的语言,被害人才是严格的法律术语。比如说甲重伤乙,受害人可能是很多人,但是被害人则只能是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