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学问题?

2024-11-29 19: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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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事实劳动关系案例

案情:农民工张某在某建筑公司打工近16年,2004年6月公司让其待岗后一直未安排工作,未给付任何补偿且未缴纳三险,张某起诉要求确认其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为其补缴三险。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建筑公司与农民工整建制队伍签订有《建筑劳务合作合同》,约定由整建制队伍提供劳务人员,建筑公司提供劳务费。但对于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义务人,双方均未约定。该合同后所附的《外地施工企业职工花名册》中,含有张某的名字。故法院认定张某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决由其根据某市规定为张某缴纳养老及失业保险。

  法官解析:本案原告为被告提供了劳动,被告也向原告支付了工资,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为使原告的用工合法化,临时将其加入整建制劳务队伍中的做法是错误的,且整建制队伍并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故不能以此认定原告属于该劳务队伍中的一员。同时,建筑公司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一方,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案情:农民工张某在某建筑公司打工近16年,2004年6月公司让其待岗后一直未安排工作,未给付任何补偿且未缴纳三险,张某起诉要求确认其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为其补缴三险。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建筑公司与农民工整建制队伍签订有《建筑劳务合作合同》,约定由整建制队伍提供劳务人员,建筑公司提供劳务费。但对于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义务人,双方均未约定。该合同后所附的《外地施工企业职工花名册》中,含有张某的名字。故法院认定张某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决由其根据某市规定为张某缴纳养老及失业保险。

  法官解析:本案原告为被告提供了劳动,被告也向原告支付了工资,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为使原告的用工合法化,临时将其加入整建制劳务队伍中的做法是错误的,且整建制队伍并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故不能以此认定原告属于该劳务队伍中的一员。同时,建筑公司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一方,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回答2:

建议你访问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网站( www.ciir.edu.cn),该学校是全国最早在本科开设劳动关系的部属院校。其农民工的生存问题.就业状况.工作情况.维权问题.社会保障状况等都是该学校的特色和重点研究领域,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曾参与新《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农民工”这一名词的提出也是由该校老师参与的国家课题组提出。

回答3:

公共关系学原理、公共关系实务、统计运筹学、咨询策划学、传播学、现代管理学、市场营销学、广告学、交往心理学、组织行为学、现代社交礼仪等专业基础理论课。另外还开设:广告设计基础、公司专题片编导与制作、写作与演讲、摄影基础、网络传播与文化、贸易洽谈与技巧、形体与竞技体育训练等实践技能课程。

回答4:

这事关于一个人的一生转折,需要你跑下腿,各地大型书店专找上阶和模拟,这是重点,关键行政能力。我个人认为网络不可信,你考试不可能带着电脑或者给你发台电脑吧!实心话,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