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简单的说就是债权和物权成立的条件不同,但是合同一经诺成即告成立且生效,但是物权的生效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三、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意义
1、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2、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以上就是对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问题的回答。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所以质押合同就是诺成合同。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以上答案由家律网整理提供
合同生效与否跟是否交付标的物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这一点谨记!
举个栗子,你跟开发商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始终未能交付房屋,你能说你之前跟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是没生效的合同吗?扯呢??双方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真实,依法设立的合同凭嘛不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写得真真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你还让立法者怎么写才能明白合同成立就生效??
也别说,的确有成立时不生效的,附条件、附期限、要登记审批的是例外。
合同包括什么?包括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处分行为不影响负担行为。意思就是,开发商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处分。当他跟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他对标的物有合法的处分权以及依据合同约定的交付之负担,未交付房屋的,你可以说他违约,但不能说合同没生效啊。以此类推好不?咱就不再多举栗子了。
再说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包括自然人借贷、保管、借用和定金。注意,是自然人借贷,商业借贷不在此列。这些都有什么共同点?你不交付标的物,合同能履行吗??你答应明天借我100万,转过天来你反悔了,我拿着合同去法院告你?你答应替我保管车辆,我车都没给你,我反过脸来找你要车,你拿不出来,我能去法院告你?你让我交定金,我就不交,你能拿我怎么地??你找我借橡皮,我就不借,怎么着?法院逼我借给你?法律逼我做好事?
记住了,实践合同就上面那几个,放个屁的功夫就记住了。大不了结合实际生活你也能想出来啊!理论上的东西不是给正常人看的,甭理他们。
还用我说为什么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了吗??
你不给我质物,我能拿着合同去法院告你。首先,质物你有权处分,第二,跟我签订质押合同后,你就有了交付质物的负担,你不履行根本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就算你是无权处分人,合同也不是无效的,那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具体怎么做也得按我吩咐办。
可能答非所问,就这意思吧。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即有效,但是质权的成立必须要交付质押物才可以。一个是合同债权,一个是物权,两个不要混在一起了。
诺成合同只要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合同,所以无论是动产质押合同还是权利质押合同都是诺成合同。不同的是,动产质权要在质物交付时才成立。而权利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诺成,但是质权的生效要有实践行为
注意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