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规定,所说情形,如果超过举证期限提供,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我是律师,我告诉你,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你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内提交证据的复印件,否则你就得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因此,你不能拒绝法官的要求。
可以呀,所以收集的有利的都可以在法庭上提供的
可以!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