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是指人类饮用和日常生活用水,包括个人卫生用水,但不包括水生物用水以及特殊用途的水。制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根据人们终生用水的安全来考虑的,它主要基于三个方面来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即确保饮用水感官性状良好;防止介水传染病的暴发;防止急性和慢性中毒以及其他健康危害。控制饮用水卫生与安全的指标包括四大类:
微生物学指标
水是传播疾病的重要媒介。饮用水中的病原体包括细菌、病毒以及寄生型原生动物和蠕虫,其污染来源主要是人畜粪便。在不发达国家,饮用水造成传染病的流行是很常见的。这可能是由于水源受病原体污染后,未经充分的消毒,也可能是饮用水在输配水和贮存过程中受到二次污染所造成的。
理想的饮用水不应含有已知致病微生物,也不应有人畜排泄物污染的指示菌。为了保障饮用水能达到要求,定期抽样检查水中粪便污染的指示菌是很重要的。为此,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指示菌是总大肠菌群,另外,还规定了游离余氯的指标。我国自来水厂普遍采用加氯消毒的方法,当饮用水中游离余氯达到一定浓度后,接触一段时间就可以杀灭水中细菌和病毒。因此,饮用水中余氯的测定是一项评价饮用水微生物学安全性的快速而重要的指标。
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饮用水的感官性状是很重要的。感官性状不良的水,会使人产生厌恶感和不安全感。我国的饮用水标准规定,饮用水的色度不应超过15度,也就是说,一般饮用者不应察觉水有颜色,而且也应无异常的气味和味道,水呈透明状,不浑浊,也无用肉眼可以看到的异物。如果发现饮用水出现浑浊,有颜色或异常味道,那就表示水被污染,应立即通知自来水公司和卫生防疫站进行调查和处理。
其他和饮用水感官性状有关的化学指标包括总硬度、铁、锰、铜、锌、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和溶解性总固体。这些指标都能影响水的外观、色、臭和味,因此规定了最高允许限值。例如饮用水中硫酸盐过高,易使锅炉和热水器内结垢并引起不良的水味和具有轻泻作用,故规定其在饮用水中的限值不应超过每升250毫克。
毒理学指标
随着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化学物质对饮用水的污染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根据国外的调查,在饮用水中已鉴定出数百种化学物质,其中绝大多数为有机化合物。
饮用水中有毒化学物质污染带给人们的健康危害与微生物污染不同。一般而言,微生物污染可造成传染病的暴发,而化学物质引起健康问题往往是由于长期接触所致的有害作用,特别是蓄积性毒物和致癌物质的危害。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大量化学物质污染而引起急性中毒。
为保障饮用水的安全,确定化学物质在饮用水中的最大允许限值,也就是最大允许浓度是十分必要的,这是自来水公司向公众提供安全饮用水的重要依据。但是,在饮用水中存在众多的化学物质,究竟应该选择哪些化学物质作为需要确定限值的指标呢?这主要是依据化学物质的毒性、在饮用水中含有的浓度和检出频率以及是否具有充分依据来确定限值等条件确定的。在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共选择15项化学物质指标,包括氟化物、氯化物、砷、硒、汞、镉、铬(六价)、铅、银、硝酸盐、氯仿、四氯化碳、苯并(а)芘、滴滴涕、六六六。这些物质的限值都是依据毒理学研究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所获得的资料而制定的。
放射性指标
人类某些实践活动可能使环境中的天然辐射强度有所增高,特别是随着核能的发展和同位素新技术的应用,很可能产生放射性物质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因此,有必要对饮用水中的放射性指标进行常规监测和评价。在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了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的参考值,当这些指标超过参考值时,需进行全面的核素分析以确定饮用水的安全性
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下称“新《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22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85 进行修订,规定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 饮用水行业各大品牌对此纷纷表示,新标准的颁布,表明国家对饮用水行业的安全问题更加重视,新标准将提高行业的门槛。
增加71项水质指标
据了解,我国原有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985出台,国家建设部在前年又颁发了一个《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按照旧标准的规定,检测项目只有35个。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就增加了71项水质指标。其中微生物学指标由两项增至6项,增加了对蓝氏贾第虫、隐孢子虫等易引起腹痛等肠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难全部杀死的微生物的检测。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毒理学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2项,增加了对净化水质时产生二氯乙酸等卤代有机物质、存于水中藻类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检测。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加至21项。并且,还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
据介绍,新《标准》适用于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将提高瓶桶装水行业门槛
新标准的出台,将提高居民家中用水的卫生安全系数,那么它对市售的瓶(桶)装水又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广东省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会长罗坦告诉记者,对于纯净水、天然净水、矿泉水而言,目前都有其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目前行业都是按照这些标准来实施的。至于新标准是否将影响到瓶桶装水的发展,罗坦表示,因还没看到这个新标准的相关条款,暂不方便评论。
但对于众多企业来说,他们对这个新标准的正式实施仍是甚为欢迎。
广州八奇饮用水有限公司总经理罗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国家强制性执行的标准,它比以前的旧标准严格了很多。这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结果。饮用水行业以该标准作为基础的标准,整个行业的门槛将提高,对于整个行业来说都是好事。
珠海加林(桶装)饮用水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海滨则认为,每一个行业随着竞争的加剧,企业所处的环境包括行业标准也会不断地完善。新标准比旧标准增加了71项水质指标,说明行业将在标准的规范下更加安全、良性地发展。而企业也肯定会投入更多资金进行检测,确保产品品质,这对消费者和行业来说都是件好事。
那么这个更为严格的新标准是否将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
广东肇庆市飘雪鼎湖山泉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木生表示,新标准添加了多项微生物学、毒理学、有机化合物的指标,对于众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的大企业来说,其内控指标甚至会高于国家标准。新标准的实施,并不会影响到行业。但对于一些无法达到新标准指标要求的小厂,他们将面临退出市场的压力。
广州八奇饮用水有限公司总经理罗灏有相同的看法。他表示,对于整个饮用水行业来说,因为行业有执行自身的行业标准,这个标准是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基础的,有些项目甚至更为严格,因此对行业的正规企业来说,这个标准将不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但是,一些低端水可能会受到影响,因为标准中水质指标增多了。如果他们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都会被淘汰出局。
新标增加PH值范围
新《标准》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其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且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等;新《标准》还规定,生活饮用水中,有机化合物指标包括绝大多数农药、环境激素、持久性化合物,是评价饮水与健康关系的重点;同时增加检测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的含量。
新《标准》从根本上对水质提出要求,不仅确定了饮用水的水质“安全”标准,而且明确了饮用水的酸碱度范围 pH值 在6.5~8.5间,是符合健康标准的。
农夫山泉广东大区经理孙吉庆表示,在新标准中,国家规定,饮用水的PH值应为6.5~8.5(7.5正负1),该标准与法国的标准一致。
他认为,这是一个偏向弱碱性的值,企业要遵照国家的标准生产,PH值不达标的企业已经面临转型的危机。正负为1的浮动范围就是给生产企业留有余地。
标准编号:GB 5749-2006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GB 5749-1985
实施日期:2007-7-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