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撤诉处理的民事案件,如:原告未按时缴纳诉讼费;原告未按时到庭参与开庭审理,之后原告有权重新起诉;
终结诉讼,是案件彻底解决,如:诉讼中原告死亡,其继承人书面声明不愿继续参与诉讼;原告诉请已经得到被告履行。
按撤诉处理,是指诉讼中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或拒不到庭的处理;后果为,放弃了诉权;而终结诉讼是具备法定情形,法院决定终止案件的审理,不再开庭。
撤诉,可以重新提起诉讼,有新证据的情况,终结诉讼后,说明案件没有再继续下去的必要,如果再次提起诉讼时,裁定不予受理,但是除非案件有重大情况变更。
简单的说
撤诉 主动行为 案件可以继续审理也可以撤诉 撤诉后有新证据的可以提起诉讼
终结 法院单方行为 案件已无继续审理必要或者不能继续审理 除非有重大事实变化(如:已经死的被告人又活了)不得起诉
按撤诉处理是原告的主动行为,不影响实体权利,可再次起诉。
诉讼终结的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就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起诉,法院也不得再行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