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规定合同期限也可以!
不过得经过甲方(也就是你的公司)同意。大公司通常都需要提前一个月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层层审批同意后方可辞工,在这期间,还得照常上班。
可以辞职的,你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他们就得无条件的批你走.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可以,先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这一个月不得违反厂纪厂规,否则,很有可能扣留部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