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中民事起诉状的案由怎么写?

2024-11-21 03: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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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起诉书的内容和结构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此外,还有“附项”。

一、首部。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民事起诉书”。2、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和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1)原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2)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二、正文。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案件事实,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件事实关系不大的,但又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总之,写正文部分时要注意以下问题:a、请求目的必须明确具体。b、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c、写事实和理由时,着重写争议的焦点和实质性重点,阐明因果关系,写过程尽量概括,力避拖沓,空洞;分析必须有根据,引用法律必须准确。

3、尾部。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4、附项。这是民事起诉书的附加部分。应具体写明民事起诉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
和住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地址.
民事诉状的格式.项目和应具备的内容由四部分组成:
(1)首部:标题写明民事诉状.当事人如系企业.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的,应写明它们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聘务.
(2)请求事项.主要写明请求解决的诉讼标的.即请求法院依
法解决原告人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议的具体问题.要写得明确.
具体,如要求损害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以及要求与被告离婚.
给付赡养.继承遗产,等等.请求应合理,切实可行.
(3)事实和理由,这是诉状的主要部分.事实部分主要上写明
了被告人侵权行为的具体事实或当事人双方权益争执(或纠纷)具体
内容,以及被告一方所应承担的责任.要注意把双方发生权3益争执
的时间.地点.原因.情节.事实经过,以及基本能说明问题的东西
具体写明.尢其要着把被告人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应承担的责任
以及当事人双方争执焦点任和分歧清楚,如果原告在纠纷中有一定过
错而应负一责任,也应实事求写明,以便法院全面了解事态真相,分
清是非.事实写清楚后,还要提供能证明所控事实的各种证据(包括
证人证言.证书.物证.视听资料等),证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证据的来源和交验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理由部分,主要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写明认定被告人侵犯行为
或违法行为的性质,所造成的后果以及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并说明理
由.然后还要写明所请求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这部分写完,正文即结束.接着可行文如下:”据上述要求请依
法判决,”此致XXX人民法院”.
右下方是具状人签名下列事项:1.本状副X份;2.物证X件;3
.书证X件.附于起诉状正本的证据,如用抄件或复制件;应证明:
”经查对,抄件与原件无异,正本在开庭时递交”等字样.

回答2:

  法律文书中民事起诉状的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来写。  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
  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对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讨论通过《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一次修正。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民事案件案由作了规定。
  案由是表明该起案件的具体法律关系,有时会出现多个法律关系合并审理的情况,本诉与反诉可能是一个案由,也可能是两个,这就要求法官助理在制作文书的时候表述清楚。

回答3: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医疗事故纠纷

回答4:

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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