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其1996年价目本自1997年颁布实施以来,已实行了五年。其间定额站又相继颁发了《土建工程预算定额》、《加工配制品预算定额》和土建概算定额的小指标等定额(指标)及其价目本。到2000年底,现行定额体系中所包括的各册定额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定额动态管理的要求,从2001年初开始,我们组织对现行电力工程定额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次修订的工作思路是:加强定额的规范化管理,统一定额结构,统一材机编码,统一价格水平,为促进电力工程建设定额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打好基础。经过修订组全体人员近一年的努力,修订工作于2001年底顺利完成。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工程建设定额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经贸电力[2001]712号)的规定,《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2001年修订本)已由国家经贸委公布实施(国家经贸委2002年第15号公告),《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颁布实施(中电联技经[2002]12、13号文)。新的电力行业概预算定额均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现将本次定额修订的主要内容简要总结如下:一、定额修订的目的1.统一规范定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