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有献血中心吗?

2024-12-16 09:20:0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在 上海市金山区红十字会 有 献血中心
地址:金山区石化卫二路428号
邮政编码:200540

金山区2005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关于2005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5]3号)要求,本年度在确保无偿献血总量的前提下,要进一步推进自愿无偿献血,达到总献血量的50%,并确定我区为首批创建自愿无偿献血的试点区。为顺利完成今年全区无偿献血的目标任务,现提出2005年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献血总量和自愿无偿献血指标
  市政府下达给本区的无偿献血总量为14500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其中自愿无偿献血人数要达到50%。计划无偿献血的比例,各单位不超过职工人数的6%;各镇、街道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的2.5%。根据市政府要求,本区将7250人份仍作为指令性计划分配到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各镇(见附件《2005年金山区无偿献血计划分配表》)。另7250人份则实行自愿无偿献血,不再纳入指令性指标下达。
  二、政府牵头、部门配合,认真履行献血工作的职责
  2005年献血工作除了完成献血总量外,创建自愿无偿献血试点区是一项重要而又有一定难度的工作。自愿无偿献血不仅是保证医疗临床用血、挽救患者生命以及预防控制血液传播疾病的需要,也是培育新金山精神的重要载体和提高广大民众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为此,区政府将调整、充实和完善“金山区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加强沟通和协调,不断增强各有关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上海市献血条例》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制定《金山区自愿无偿献血三年行动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并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改进、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参加自愿无偿献血活动的积极性。
  三、切实做好创建自愿无偿献血试点区工作
  本区为市政府确定的第一批自愿无偿献血试点区(黄浦、闸北、闵行、金山),也是唯一的远郊试点区,为切实将这项利国、利民的事业做好,今年将重点推进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选择卫生系统、教育局、公安分局、检察院、华东理工大学金山校区、亭林镇亨井公司等为创建自愿无偿献血试点单位。加大对自愿无偿献血人员的组织、动员和招募力度,在总结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推行。
  (二)设立采血点,为自愿者提供方便。根据长住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集散现状,在石化地区设置1所无偿献血采血屋,为公民自愿无偿献血提供方便;朱泾地区则由金山血站接待自愿无偿献血者;其他各镇,由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和区血站负责,以流动献血车定期前往的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三)继续加强宣传,扩大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我区己建有“千人流动献血库”,在以往数次突发抢救事件中曾发挥过很好的作用。要在现有基础上通过宣传、动员和招募方式,扩大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卫生、教育部门和红十字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组织要通力合作,深入社区、单位,广泛开展“迎世博,创文明,献热血”和“青春、点燃生命的希望——上海青年献血志愿者行动”,以及“无偿献血高校行”等主题活动。鼓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高校学生与医务人员发挥无偿献血的表率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关爱自愿无偿献血者,培养和鼓励先进典型,对关心、支持和参与自愿无偿献血组织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
  四、依法管理,保障血液安全
  各献血单位要建立献血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献血的现象,要制止献血后“高补贴”的做法,从源头和机制上规范我区的无偿献血工作。
  区卫生局、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认真执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监督执法、维护正常献血秩序的通知》(沪卫医政[2003] 149号),加强对“献血单位领导签字负责制”、“现场查证签章制”、“责任追究制”、“献血单位回访制”等血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
  区血站对采供血各环节要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内部质量体系建设,严把体检、采血和检测三个关,严防冒名献血,确保血液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献血和用血安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区卫生、公安、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与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供血行为和非法组织献血的“血头、血霸”,切实维护献血秩序。

回答2:

答:有,在人民医院。

回答3:

人民医院有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