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在发票上签字的话,领导审批是在右上角,经手人在右下角,因为左边粘贴会压到装订线内的。
各个行业对财务报销都有不同的规定,如有的将发票粘贴到报销凭证上,所有经手人、初审、复审、审批人都在报销凭证上签字。
有的直接将经手人、审批人签到发票上再做记账凭证。
扩展资料:
发票管理办法最新关于开具发票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一般来说,如果在发票上签字的话,领导审批是在右上角,经手人在右下角,因为左边粘贴会压到装订线内的。
各个行业对财务报销都有不同的规定,如有的将发票粘贴到报销凭证上,所有经手人、初审、复审、审批人都在报销凭证上签字。
有的直接将经手人、审批人签到发票上再做记账凭证。
扩展资料:
报销程序
1.报销费用的填制要求
a) 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b) 将原始单据剪齐边角,正面朝上(与报销单据同向)粘贴在报销单的反面左边。
c) 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如实填写报销单的各项内容,如:报销时间、报销人、费用摘要、单据张数等。
d) 采购类经营费用,须凭有效的《请购单》(或采购计划表)和发票到仓库办理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并将进仓单、直拔单附在报销单据的后面。
e) 非采购类的行政、办公或其他费用,直接填制报销单据。
f) 外出培训费凭《培训协议》办理报销手续。
2.报销单据的审核
a) 费用报销单据经手人签名后,由各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b) 财务部经理应在收到报销单据的一个工作日内,对各项报销费用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凡符合报销标准的,审核人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审核日期后,由报销人交总经理审批。
c) 经审核报销单据不符合费用开支标准或在有其他疑问,而报销人又无法提供总经理批准的报告时,审核人应退回报销单据。
3. 费用的给付
a) 报销人依据审批手续完整的报销单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名领取费用。
b) 单位价格在2000元以下的报销费用,由出纳员用现金支付。
c) 单位价格在2000元以上的报销费用,原则上由出纳员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的可报财务部经理批准后,以现金支付。
d) 各费用发生前借支备用金的,由出纳员作冲减备用金处理。
4.费用报销单据的保管
a) 费用报销单据由出纳按顺序编制付款凭证,送财务部会计汇总、记账。
b) 所有报销的费用单据,由财务部加密长期保存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贴在票据粘贴单上,上面还贴报销单,在报销单上一般写明了经手人、审批人签字的位置。不用签在发票上。
各个行业对财务报销都有不同的规定,如有的将发票粘贴到报销凭证上,所有经手人、初审、复审、审批人都在报销凭证上签字;有的直接将经手人、审批人签到发票上再做记账凭证。一般来说,如果在发票上签字的话,领导审批是在右上角,经手人在右下角,因为左边粘贴会压到装订线内的。
审批人签字可以签发票正面右上角或反面。经手人领款可在记账凭证上面签字。怎样比较严谨,按单位实际情况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