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兵器制造业的管理体制 早在春秋时期,国君已开始设官统一管理兵器制造部门。《考工记》记载,周王设“司空”,“掌营城郭,建都邑,立社稷宗庙,造宫室车服器械,监百工”。战国时期,兵器主要由各国府库附属的作坊制造,设造者、主造者、监造者三级管理,兵器上常要题铭,以考核兵器的质量。秦由管理宫廷事务的少府掌管兵器制作。汉少府中有职官“考工令”,主作兵器。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实行盐铁官营,在全国设铁官49处,冶铸兵器及农具。为了加强兵器的管理,汉制诸侯王不得私作兵器,民间若私铸铁器,要处“左趾”(用铁钳束住左趾)的刑罚。北周建德四年(575)置军器监,首创在中央一级设置独立的兵器制造业的管理机构。隋仍置少府监,领尚方,掌兵器制造,下辖甲铠署、弓弩署。唐却承继了北周的建制,于唐高祖武德元年(618)设军器监,领甲坊署、弩坊署。据唐官修的《唐六典》记载,国家有制造兵器的统一标准。北宋初,只由三司使中的盐铁使典领胄案,主兵器制造。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王安石变法,仿唐制设军器监,总内外军器之政,兵器制造大为改观。南宋以后,开始由工部参与制造兵器。元朝注重造兵,中央依次由军器局、军器监、武备监、武备寺、武备院等主管造兵,机构品级越提越高。各路设军器人匠提举司、军器局,辖各州县的甲局、弓局、箭局、弦局、杂造局等,造兵机构遍于全国。军队并带有工匠,随军制造各种应急兵器。明朝的兵器制造分由工部和内府监局主管,下辖军器局、兵仗局、火药局等,其中的盔甲厂、王恭厂有工匠9200余名。清朝仍由工部和内务府分管造兵,设有武备院、八旗炮厂、八旗火药厂等。嘉庆以后,火器制造处于停滞状态。
古代兵器由远古时期就有当时用最多还是木棍·石头·三皇五帝时期·新石器时代的顶峰·到了夏商周·经过很长的一段时间·武器(青铜器)已经发展到了顶峰·武器也在后来的春秋战国时期发挥得淋漓尽致·其中最有代表的就是·秦国弓箭弓弩··吴国吴王之剑·越王勾践剑·等(以上武器现存于国家博物馆·保存至今完好无损经过两千多年的时间他们还是那样的锋利·全身没有一点锈·可见当时的武器已经是巅峰·
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