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出差时候的发生餐饮费是应该进招待费还是进差旅费呢 如果进差路费税务会不会查

2024-12-27 16:39:4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属于应酬的记招待费,属于出差补助性质的餐费记差旅费。
  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1、员工报销时按财务部门规定填制报销单据,附原始票据:包括出差申请、机票(明折明扣票)、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住宿发票、会议通知、过路费、过桥费等差旅费,无本人姓名的原始发票须在背面签名。
  2、乘坐飞机的,订票费、改签费、退票费、往返机场的车费不予报销。
  3、出差补助天数=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发日期。
  4、须按财务规定取得并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或变造原始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
  5、原始票据丢失、毁损的,当事人需作出详细书面说明及需报销单据明细项目、金额,经直属上级与所在部门第一负责人签批后,报学院、学校分管领导签批报销。
  6、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其交通费的报销,按其应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别计算报销金额,超额部分自行承担。

回答2:

出差时候发生餐饮费应该进旅差费。

回答3:

我觉得那要看是什么性质的餐饮了,如果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出差时每天有餐补的话,在餐补范围内的当然应该属于差旅费;但是,如果是大规模的宴请,属于招待性质的,自然要入招待费了。视具体情况而定。

回答4:

出差时候的发生餐饮费,是应该进招待费,不是进差旅费。

如果进差路费税务会查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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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公司内部员工出差,发生的餐饮费入差旅费。宴请性质的餐饮费入业务招待费。

如果公司没有就公司人员出差餐饮费订立合理的出差报销标准,且发票报销入账手续不完善,那么税务部门可能会把餐饮费全部认为是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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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答疑:

20120430 单位给出差人员发放的交通费、餐费补贴和每月通讯费补贴,是否计征个人所得税?

问:单位给出差人员发放的交通费、餐费补贴和每月通讯费补贴,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一定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
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