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是城市综全管理,包括城市规则管理、城市交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等,具体由地方政府制定。
城管机构在各地有不同的名称,城市综合管理、城市综合执法、城建监察等,一般都是建设局(规划局)下属的二级机构,事业单位。
城管机构的存在也是合法的,只是这不是国家法律,还有地方法规。
城管是一个综合管理部门,一方面可以说它有很多存在的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公路管理办法等等,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没有一个专门的法律规定城管部门存在的合法性,所以它的存在是有合法性问题的。
80年没有城管局,老百姓日子好过的很,现在有城管局,日子不好过,一出事又是临时工城管员干的,与主管单位一点毛关系都没?
`````我荤~!抢东西是不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