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句话的意思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之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己完成。
上述规定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果承包单位将主体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签订了合同应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扩展资料:
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首先,说明分包有两种: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
其次,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但是现在总承包单位承包了工程都是要另外找分包来施工的,并且找了分包单位来施工肯定也是要跟分包单位签施工合同的,那么按照建筑法的规定,意思是不是总承包单位跟分包单位签的分包合同是违法的?”(另外三楼说的是转包的概念)。。。首先,说明分包有两种: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
其次,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但是现在总承包单位承包了工程都是要另外找分包来施工的,并且找了分包单位来施工肯定也是要跟分包单位签施工合同的,那么按照建筑法的规定,意思是不是总承包单位跟分包单位签的分包合同是违法的?”
本题考查的是对工程分包的理解。《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参见教材P103。
如果出技术员出工长出质检出预算,来控制施工过程,就可以认定是自行完成,一般情况都是分包方出劳动力出材料出部分技术员,配合施工,总体来说,主要岗位还是总包控制的,就不算违规
说白了实际上就是凡事上级检查,资料,人员的证件资质,必须是总包提供,所有与验收都需要总包出面,不能叫人查到有其他施工单位替你在总包主体施工,其他的就看你会不会操作了
这个叫劳务分包是可以的,基础及主体工程是不能分包的可以劳务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