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反诉?反诉有哪些条件?

简答
2024-12-21 23: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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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提起反诉的情况是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案的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关的独立反请求。反诉是被告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它是被告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旨在消灭先遣队本诉,让自己的主张得到成立。反诉和本诉同时存在,法院一般将反诉和本诉合并审理,但是分别审查和判处。由于本诉和反诉的同时存在,使这个案件中的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原告,又是被告,既享有原、被告的权利,又承担原、被告的义务。提起反诉是有条件的有以下几点: 1、反诉必须针对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提起。比如说张三告你将其打伤,你可以反诉张三把你也打成轻微伤,但是如果你说张三老婆打你就不是反诉。2、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张三在甲法院起诉你,你跑去乙法院起诉他,不成立反诉。 3、提起的时间,必须在本诉起诉之后至合议庭评议之前。如果庭审都结束了,你突然想起要反过来告张三打你,那就只能作为新的诉讼来审理了。 4、反诉提出的问题必须与本诉有牵连。比如,你打张三、张三打你都是一个事情中发生的。张三起诉你大人,你却说张三欠你钱,这就完全不相干了。
反诉是被告的权利,如果被告不主张的话就不会发生。不是每个案件都有反诉。

回答2:

刑事反诉--是指在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的独立的诉讼!
反诉必须符合的条件:1 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2 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3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前项的规定。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并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回答3:

刑事反诉是指在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的独立的诉。
成立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
(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
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并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回答4:

刑事诉讼中反诉是很少的,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刑事附带民事的民事被告可以反诉原告,另外一类就是自诉案件啦,公诉案件是不能反诉的

回答5:

必须附带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