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2025-01-07 14:25:4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没把案情说明白!是什么责务!

笔者经专家角度回答你:

一,婚后甲烂赌,欠下债务。赌博欠债,不受法律保护。

二,普通债务,婚前有财产约定的,按约定财产偿还债务。

对于债务人举债时,不知到债务人有婚前财产约定的。列夫妻为区同被告,由举债人本人以个人财产偿还,当举债人本人以个人财产偿还无力偿还或不能全额偿还时,夫妻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解读《婚姻法》第18、19条:

(1)婚姻法第18条以立法形式,规定了婚前财受到法律保护。

(2)婚姻法第19条,规定了婚姻当事人可以约定,婚前及婚后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种约定是指婚后约定,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约定(19条第一款),不是指婚前财产约定。

  (3) 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约束力只限于夫妻双方(19条第二款);

(4)当债权人(第三人)知到这种约定产生债务关系时,以夫或妻债务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19条第3项)。

(5)当债权人(第三人)不知到这种约定产生债务关系时,以夫妻庭财产共同偿还。

(6)对于婚前约定夫妻一方的财产(不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做出的约定),对于不知到婚前财产约定的债权人,由举债人本人以个人财产偿还,当举债人本人以个人财产偿还无力偿还或不能全额偿还时,夫妻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当承担连带责任人履行的了给付义务,可以向另一方主张权利。

(7)此规定即保护了婚前财产约定的合法性,同时也保护了善意取得债权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四,当债权人(第三人)不知到婚前财产约定(而非婚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做出的约定)产生债务关系时,以夫妻庭财产共同偿还。那么,就背了立法精神,《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就没有用了,也不受法律保护了。


回答2:

不能对方第三人的债务。除非对方明确任职或确定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回答3:

第三人不知道约定,就意味着可以向甲乙共同追债,事先约定好的财产各自所有在甲乙之间有效。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回答4:

不管知不知道,追也只能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偿还。。

回答5:

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可不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