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7月5日材料入库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108000
贷:材料采购75000
贷:材料成本差异33000
不是没有实际成本,75000元就是实际成本,但与计划成本差距太大,违背常规。
(2)编制7月31日汇总发出B材料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112500
贷:原材料112500
(3)计算7月份B材料有成本差异率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所有材料成本差异=(1200-33000)/(30000+108000)X100%=-23.04%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112500X23.04%=25920
(4)编制结转7月份发出的B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分录。
借:材料成本差异25920
贷:原材料25920
计划成本法会计分录:
按实际采购成本作如下处理: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
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差额,或借方)
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计划成本)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期末结转差异:
借:生产成本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结转超支差)
借:材料成本差异(结转节约差)
贷:生产成本等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入、发出及结存,按照计划成本计价。月末,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1、借:原材料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700
贷:实收资本
11700
材料成本差异
2000
2、因为损耗为合理损耗,即如材料采购成本
借:材料采购(运杂费计入材料采购成本)
27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4590
贷:银行存款
32090
借:原材料
23200
材料成本差异
4300
贷:
材料采购
2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