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把人撞了属于公伤吗?公司是否承担一部分责任

2025-01-02 02:28:1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能认定为工伤。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现职工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撞人受伤,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按非因工负伤承担责任。
  职工个人应当对被撞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属于工伤,但是这类事故是有责任人的,医药费及赔偿等要由责任人来承担。你试想一下,假如这种事故也由保险承担的话,那马路上的车辆在下班时间岂不是毫无顾忌了?反正撞了人也由工伤保险赔。但是由于也定义为工伤,所以用人单位的责任按照工伤条例是要承担医疗期内的工资的,这个要照发,构成伤残的,单位要发放伤残津贴,主要是这些。

回答3:

LZ如果你在上下班途中被撞,可以视为工伤。但是如果你撞伤别人,你是侵权人,由你自己赔偿伤者,跟你的公司没有关系

回答4:

不算,你已经下班了,如果上班期间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