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如下:
1、表述的具体程度不同
从规范的内容和文字的表述来看,法律规范是明确具体的,并且有着较为严格的内部逻辑结构。而法律条文往往比较抽象,不具备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它不预先设定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只对人的行为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
2、适用的范围和模式不同
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较为狭窄;而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则相对要广泛得多。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法律规范的适用表现为“非此即彼”或“全有或全无”的模式。
3、稳定程度不同
从法律内容的性质和稳定性方面来看,法律规范主要是规范性的,是针对具体的事项提出具体要求,是特定时期立法者调整社会关系的意图的体现,较容易为立法者设计或改变。而法律条文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扩展资料:
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叫开始生效、在什么时间终止生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
一、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
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通常有三种:从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法律本身规定了生效的具体时间;法律本身规定了其生效时间取决于其它法律的生效施行。
二、法律规范的溯及力
法律规范的溯及力,是指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在一般情况下,法律不溯及既往,但也有一些例外。在刑法的适用上现代各国通常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规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条文
1、概念不同:
法律规范,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社会规范。
法律条文,法律规范的条文化的文字表述形式。
2、表达不一样:
一个法律条文可以表达一项或几项命令性规范,法律条文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构成因素。
一项包括了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的完整的逻辑性规范往往要体现在几项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条文中,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法律条文的集合。
扩展资料:
法律规范的效力:
时间效力
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叫开始生效、在什么时间终止生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
1、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
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通常有三种:从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法律本身规定了生效的具体时间;法律本身规定了其生效时间取决于其它法律的生效施行。
2、法律规范终止生效的时间
法律规范终止生效的时间通常有:
(1)新的法律公布实施后,原有法律自然失去效力。
(2)新的法律公布生效时,明文规定原有的同类法律废止。
(3)有的法律因已完成其历史任务而自然失去效力。
(4)法律本身明确规定生效期限,期限届满自行终止效力。
(5)由有关机关颁发专门的决议、决定,宣布废除某些法律,从宣布废除之日起,该法即停止生效。法律规范终止生效还可分为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
3、法律规范的溯及力
法律规范的溯及力,是指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在一般情况下,法律不溯及既往,但也有一些例外。在刑法的适用上现代各国通常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法律规范
百度百科--法律条文
现代国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法典)大都是以条文为基本构成单位的。从其表述的内容来看,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
法律条文,法律规范的条文化的文字表述形式。一个法律条文可以表达一项或几项命令性规范,而一项包括了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的完整的逻辑性规范往往要体现在几项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条文中。法律条文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构成因素,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法律条文的集合。
法律规范,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社会规范。它是构成法的体系的最基本细胞。
它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基础,可以说它是连接理论法学和实践法学的桥梁。法学家对于法律规范的理性分析和思考,其本质并非仅仅是用以指导实践,而更重要的要是通过这种研究来加强法律人在法律实践中的论证,推理能力。
规范性条文是指直接表述法律规范的条文,非规范性条文是指不直接规定法律规范,而规定某些法律技术内容的条文。这些非规范性条文不可能是独立存在的,他们总是附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规范性法律条文。
由此看出,应当把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区别开来。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
一般来说,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是对应的,但是我们在法律条文中看到其表述法律规则的情况是不同的,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类突出的情形:
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
3.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
4.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的关系:
1.从规范的内容和文字的表述来看,法律规范是明确具体的,并且有着较为严格的内部逻辑结构。法律原则往往比较抽象,不具备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它不预先设定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只对人的行为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
2.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法律规范的适用表现为“非此即彼”或“全有或全无”的模式。而法律原则在适用过程中,两个甚至多个原则可以在同一个案件中同时适用而不构成冲突和矛盾。
3.与上一个差异相联系,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较为狭窄;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则相对要广泛得多。
4.从法律内容的性质和稳定性方面来看,法律规范主要是规范性的,是针对具体的事项提出具体要求,是特定时期立法者调整社会关系的意图的体现,较容易为立法者设计或改变;而法律原则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相同点 ..都有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有强制力保证实施 调整×××之间的法律关系(还真说不上来) 但联系可以这么说,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之间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1法律规范体现在法律条文中,是构成法律条文的基本内容;
2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述,是法律规范的一种载体或表现形式。
区别
法律条文本身并不等于法律规范,两者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一个法律条文全部包括法律规范的三个组成部分(或称三个构成要素),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一个法律条文并不连续罗列法律规范的三个组成部分;某一法律规范可以由数个法律条文表现出来,而这数个法律条文既可规定在一个法律文件中,又可分别规定在几个法律文件中。
通俗点说吧,一个法律条文既可完整地包括一个法律规范,也可包括几个法律规范;反之,一个法律规范既可体现在同一法律条文中,也可体现在几个甚至不同的法律条文中,也即一个法律规范可能需要通过多个法律条文来予以表现。
法律规范不同于法律条文,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法律条文的内容还可能包括其他法要素。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