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鹤琴(1892一1982)中国近现代教育家。浙江上虞人。1911年2月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同年秋考入清华学校。1914年毕业后赴美国留学,就读于霍普金斯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获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硕士学位,1919年8月回国。回国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 1923年任东南大学教授兼教务主任,创办南京鼓楼幼稚园。 1927 年任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第二院院长,南京特别市教育局学校教育科科长,建立南京教育实验区制度。 1928 年至 1939 年任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人教育处处长,创办多所小学、幼稚园和中学。 1940 年创办江西省立幼稚师范学校。 1945 年回沪任教育局督导处主任督学,接管外国人所办中小学,创立上海市立幼稚师范学校、后改名上海市立女子师范学校)。 1946 年兼任国立幼稚师范专科学校校长。 提出活教育理论。重视科学实验,主张中国儿童教育的发展要适合国情,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呼吁建立儿童教育师资培训体系。编写幼稚园、小学课本及儿童课外读物数十种、设计与推广玩具、教具和幼稚团设备。发起组织幼稚教育研究会、中华儿童教育社等团体主编《幼稚教育》、《小学教师》、《活教育》等刊物和《幼稚教育丛朽》、《幼稚教育论文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南京师范学院院长等职。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一、二、三、四、五届委员,江苏省一、二、三届副主席。 1979 年后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全国幼儿教育研究会名誉理事长。 主要著作有《儿童心理之研究》、《家庭教育》、《我的半生》等,合著《智力测验法》、《测验概要》等,辑入《陈鹤琴教育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