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死了再婚直接领证可以吗
1、丈夫死了再婚可以直接领证。当事人凭着公安局的户口本上面的户口注销信息公安局的盖章,就可以直接办理了,原婚姻手续自动作废,办理再婚手续时就一并给你办理了。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已经没有障碍了,但具体操作应遵循婚姻登记处的相关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