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的免责声明,如果内容违反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格式或者情形,其声明无效。否则声明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
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
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
款。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
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
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
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基本上是没什么用,不过还是为了少找麻烦,一般都会标注。就和最终解释权归XXX所有一样。
无效,一般的要约邀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国家为整顿房地产广告欺诈现象,将房地产的广告,也就是要约邀请,特别定义此类要约邀请有法律效力,如有欺诈,房地产商需承担责任
房地产广告你不用声明它也是要约邀请。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视为要约的条件,即:允诺内容明确具体,对合同是否成立及价格有重大影响。要想免责,就别写的太清楚,否则声明也没用。你写上有健身设施,那单杠也算,你写明了有游泳池,那就算明确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