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证明是根据信用证条款,由出口人签发的用来证实有关内容的书面证明。证书的内容包括:寄出有关的副本单据、船样、样卡、码样、包装标签、商品已经检验、已发出装船通知等。CO可以由我国的检验检疫局签发,也可以是由贸促会签发的,又或者是生产商、出口商签发。没有拟出运日期的。GSP只能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成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需要填写拟出运日期的。因此两者是不同的,有时需要出具两份产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