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儒家文化中的传统孝道观念

2024-12-23 08: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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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世界上无论是谁,都应该人人平等,无论你是父母或是子女,你们只存在义务和责任的关系,并不存在特权和强权的关系,因为子女不是父母的奴隶,父母也不是子女的奴隶主!只有在此基础上,才有道理可讲,才有是非可分,否则它就会变成极端的枷锁和谬论!

首先,子女来到这个世界,其决定权并不在于子女,而在于父母本人。子女并没有强求父母把他(她)带到这个世界上,而是父母强行把他的子女带到这个世界。当你来到世界后,你就幸福吗?当然不是,人生有悲欢离合和喜怒哀乐,甚至有很多人为了这个家庭去做牛做马,劳累终身。既然你没有给你子女带来什么幸福,这恩重如山又从何说起?父母养育子女确实很辛苦,难道子女为父母养老送终就不辛苦吗?人类的生死循环本是一种自然界本能。今天有人把母亲头上的白发,父亲身体的弯曲归罪于为子女操劳的结果,这是多么可笑和无知,试问:就算你不去养育子女,当你到了一定的年龄,难道你就不会衰老吗?如果你不去生儿育女,人类就能长生不老吗?不分青红皂白的孝道就是子女紧箍咒!

回答2:

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仅是一种“善事父母”的日常伦理意识、规范和实践,实际上它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整个中国文化的首要精神,其影响之大、涵盖之广,既深且远。孝是中华传统文化中,集道德观、人生观、宇宙观为一体的核心和首要观念。孝是中华传统伦理体系的起点与诸道德之首。对当代中国影响深远且发展至今又具有新的时代特点。 传统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之为孝的文化;传统中国社会更是奠基于孝道之上的社会,因而孝道乃是使中华文明区别于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印度文明的重大文化现象之一。 孝不仅在中国文明中有其广泛的文化综合意义,它不仅是一种亲子间的伦理价值观念与规范,而且包含着宗教的、哲学的、政治的、法律的、教育的、民俗的、艺术的等诸多文化意蕴,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核心观念与首要文化精神,是中国文化的显著特色之一。 孝的一般意义是孝敬父母,其具体内容在儒家经典—《孝经》中有明确说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又谓:“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子如何事亲呢“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诚然,对于封建统治阶级所提倡的残害人性、盲从盲信、极不平等为特征的“愚忠”、“愚孝”,我们应该批判、剔除之;但是,孝敬父母、尊敬长者的基本思想,则是中华民族数千年调整、和谐家庭关系所积累起来的伦理规范,是历代人们所认同的传统文化精神,在我们今天仍须继承和发扬。这是因为,孝敬父母不但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内容。它不但可以促进家庭的和睦、团结,也能帮助社会与国家的稳定,使社会正气上升。 对于孝亲敬长的合理的孝, 我们应大力弘扬; 而对于残害人性、盲从盲信、极不平等为特征的“愚忠”、“愚孝”,我们则应批判、剔除之。 孝是中华文化的中华伦理的鲜明特点。 中国文化虽然是由儒释道等多种要素组成的,但其中心则是儒学,而仁学又为儒学之主要精神, 但仁学之精神却是完全由孝道出发的。 所以孝道也可以说即为中国文化的核心。孝是贯穿天、地、人、祖、父、己、子、孙之纵向链条,孝是中国文化逻辑之网的纽带和核心。又由于在孝中已经全部包含了儒家亲亲、尊尊、长长的宗旨,因而成为儒家文化甚或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 孝是中国文化中出现最早的伦理观念与德目之一。在周代,孝是尊祖敬宗的宗教与人文合一的意识,再发展,才产生了“善事父母”的人文伦理意识。从孝义的产生、发展本身来看,它就是合天道与人道为一的观念,把天、祖、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从孝本身的内涵看,也是把自然亲情的天道与亲子伦理的人道很好地结合起来了。孝在中国文化中是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纵向链条。因此,孝意识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 孝是传统伦理的元德。“百事孝为先”。孝是中华传统伦理体系的起点与诸德之首。正如《孝经》所说:“曾子曰: ‘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 孝是中国古代政治的伦理精神基础。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孝,不仅是德之本,教之所由生,而且也是古代政治伦理精神基础。 这不仅体现在思想家的著述与文化观念中, 而且也贯彻实施在古代社会的政治中。孝之所以成为仁之根本,关键在于孝是维护封建社会政治、社会稳定的伦理精神基础。 孝道在中国传统社会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它不仅是传统伦理文化的基石,而且是整个文化和社会、政治生活的基石。简而言之,泛孝主义是孝在传统社会的地位,但在当代社会,孝不可能再继续享有这样的地位了。它只适用于家族主义盛行的传统农业社会,而不适合于宏扬个性独立的现代工商社会。于是,在范围上,孝道只能局限于家庭之内;在性质上,孝道只能局限于亲子之间。 在建设当代社会的孝文化的过程中,实现由传统孝道向现代新孝道的创造性转化是至为重要的。那么较之于传统孝道,现代新孝道有哪些特点呢?主要可以概括为:1.人格平等性。2.义务并行互利性。3.注重感情性。4.强调自律性。到了现代社会,它律性的孝道失去其原有的作用与功能,现代社会中,个人独立自主的倾向很强,他律的孝道训练不易为子女接受,也难以产生预期的效果。比较明智的办法,只有代之以自律的孝道教育。在这种教育过程中,父母应该放弃以权威的方式训练子女盲目的服从与外表的恭敬,改以理喻的方式教导子女理解善待父母及其他人的重要与意义,从而学得设身处地的孝道原则。这样的孝道原则则属于个人自己的,不必靠外在的权威或规范来监督,即能自动自发的做出自己认为适当的孝行,所以,这种孝道是自律性的而不是他律性的。 总之,我们既要继续发扬我国孝亲尊老的优良传统,同时也要吸取重视代际亲子平等的合理因素,在新时代建立和享受我们的“新孝道” 。

回答3:

儒家文化中的孝是一切伦理道德的根本,正所谓“百善孝为先”,如果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孝顺,那对其他人的好都是假的。再由孝推而广之到社会的一切伦理秩序,就好像在家“父为子纲”,出到外面就是“臣为君纲”等等。如果孝不存在了,一切伦理道德规范都会失去根基,只要家庭中的孝道能够一直保存下去,那社会、国家就会和谐。

回答4:

《孝》

孝,本义为尽心奉养并服从父母。

在孔子看来:孝,既要见于行,更要存于心。这点,在物质愈发丰富的今天,尤为可贵。

愚忠愚孝,孔子并不提倡;醉心于此的,乃后世腐儒。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思想,在为人处世的方方面面,均有着普遍的适用性——当然,其也适用于孝道。愚以为,希望日后得到子女怎样的对待,而以之对待父母,便可谓孝。

《菜根谭》有云:“蛾扑火,火焦蛾,莫谓祸生无本;果开花,花结果,须知福至有因。”有不孝之子女,必有不是之父母——是谓子不孝,亲之过。

古人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对此,吾虽半信半疑,但是,如从孝道的角度审视,可谓真实无欺。

回答5:

在中国儒家文化中,特别提倡孝道,孔子认为,孝,是做人的根本道德,所以中国的传统文化提倡:百善孝为先。孔子的《论语》里头,孝这个字出现了17次。据说宋朝,宋太祖在夺取天下以后,声称要以孝治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