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是什么?哪一年颁布的?

知识类
2024-12-02 16:13:4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是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8月27日颁布的。

钦定宪法大纲共计23条,由“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构成。由宪政编查馆参照1889年由明治天皇颁布的《日本帝国宪法》制定,删去了日本宪法中限制君权的有关条款,充分体现了“大权统于朝廷”的立法旨意。彼时光绪帝因戊戌变法失败被幽禁在中南海瀛台,所以是慈禧以光绪帝的名义颁布。

扩展资料:

《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皇帝有权颁布法律,发交议案,召集及解散议会,设官制禄,黜陟百司,编订军制,统帅陆海军,宣战媾和及订立条约,宣告戒严,爵赏恩赦,总揽司法权及在紧急情况下发布代法律之诏令。并且“用人之权”,“国交之事”,“一切军事”,不付议院议决,皇帝皆可独专。

另外,又以附则形式规定,臣民有纳税、当兵、遵守法律的义务。在法律范围内,享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担任公职等权利和自由。《钦定宪法大纲》确认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改革方向,但由于君权强大,议院立法权和监督权非常有限,臣民的自由权利微不足道并缺乏有效保障。该大纲是以清光绪帝的名义颁布并非慈禧太后的名义。

回答2:

《钦定宪法大纲》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都是属于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宪法》(1923年)即贿选宪法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以“宪法”命名的法典,也是第一部民主共和制的宪法。

回答3:

钦定宪法大纲 。1908年中国清政府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