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在北京参加过社保的人员就按照新参统做增加,以前上过保险的人就按照本区调入或者外区调入。举个例子,甲毕业进入单位工作,属于新参统缴纳社保,乙是从其他单位离职来到新单位工作,他原来单位是在海淀交纳社保,新单位是朝阳,就按照外区调入,如果他原来单位在朝阳,增加原因就写本区调入。减员时就写本区调出就好了,或者写转他区,只要不是中断,就没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