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何谓第三方物流
所谓第三方物流是指生产经营企业为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把原来属于自己处理的物流活动,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同时通过信息系统与物流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以达到对物流全程管理的控制的一种物流运作与管理方式。
第三方物流,英文表达为Third-Party Logistics,简称3PL,也简称TPL,是相对“第一方”发货人和“第二方”收货人而言的。3PL既不属于第一方,也不属于第二方,而是通过与第一方或第二方的合作来提供其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它不拥有商品,不参与商品的买卖,而是为客户提供以合同为约束、以结盟为基础的、系列化、个性化、信息化的物流代理服务。最常见的3PL服务包括设计物流系统、EDI能力、报表管理、货物集运、选择承运人、货代人、海关代理、信息管理、仓储、咨询、运费支付、运费谈判等。由于业的服务方式一般是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的物流服务合同,所以有人称第三方物流为“合同契约物流(contract Logistics)”。
二,第四方物流被定义为“是一个供应链集成商,调集和管理组织自己的以及具有互补性的服务提供商的资源、能力和技术,以提供一个综合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它提供可以通过整个供应链的影响力,提供综合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也为其顾客带来更大的价值,它能在解决企业物流的基础上,整合社会资源,解决物流信息充分共享、社会物流资源充分利用等问题。
“第四方物流”与“第三方物流”相比,其服务的内容更多,覆盖的地区更广,对从事货运物流服务的公司要求更高,要求它们必须开拓新的服务领域,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第四方物流”最大的优越性在于它能保证产品得以“更快、更好、更廉”地送到需求者手中。当今经济形式下,货主/托运人越来越追求供应链的全球一体化以适应跨国经营的需要,跨国公司由于要集中精力在其核心业务上因而必须更多地依赖于物流外包。基于这个道理,它们不只是在操作层面上借助外力,而且在战略层面上也需要借助外界的力量,昼夜都能得到“更快、更好、更廉”的物流服务。据专家分析,第四方物流要比第三方物流利润更加丰厚,因为他们拥有专业化的咨询服务。尽管这一块服务目前规模尚小,但在整个竞争激烈的中国物流市场上将是一个快速增长的部分。
那么,到底有没有第四方物流?
实际上,网络经济的发展使第四方物流成为可能。首先,通过国际互联网网络平台可以达到信息充分共享。网络平台在信息传递方面具有及时性、高效性、广泛性等特点,通过互联网很容易达成信息共享的目的。其次,通过国际互联网网络平台减少了交易成本,实现最大物流资源的整合。由于网络平台的信息共享的优势,减少了信息不对称,使中小物流企业也能够获益。再次网络平台是一个虚拟的空间不受物理空间的限制,也没有企业自身的利益面,容易组成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其它物流企业都认可的形式,比如联盟形式。最终实现物流产业整合。显然第四方物流企业如果实现整合三方物流,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第四方物流必须不是物流的利益方;
2,第四方物流必须能实现信息共享;
3,第四方物流必须有能力整合所有物流资源。
而真正满足此条件的只有一种虚拟的物流网络平台。
从宏观角度来看,第四方物流发展满足整个社会物流系统的要求,最大整合了社会资源,减少的货物物流时间,节约了资源,提高了物流效率,也减少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