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给我算工资;还科扣加班费;也没有签正式劳动合同。一年多了,什么保险也...

2025-01-04 09:31:4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好:这家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合同、上保险、克扣加班费等。你可以找些在职时的资料、物品作为曾在单位工作的证据,去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主张: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公司补偿在职期间的工资总额;
2、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
3、补足加班费;
4、补偿扣除的15天工资。
因为没有合同,你无需提前辞职,不应该扣工资。

具体的可以咨询12333社保热线。详细咨询一下。

以上,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答2:

你与该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可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按劳动法赔偿工资及补交养老保险金。

回答3:

很简单,带好所有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所有证据去该公司所在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就可以了。

回答4:

如果恶劣的话直接可以直接起诉法院进行起诉的,仲裁或许无法解决的,你这种情况属于企业比较恶劣的情况,应该可以起诉至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