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是:药店做活动,作为广告公司应该如何与药店合作发布活动信息。
这需要从两方面回答——
首先、作为直投广告公司,你应该有广告发布批文和广告直投杂志的批文,也就是说你自己首先得合法,才会有操作空间。
其次、作为药店如果仅仅是搞促销活动(比如说店庆等),只要其提供企业法人执照,证明其合法就行,但不能只宣传药品,仅限宣传药店。
如果要是以某一药品为主,那必须提供厂家的生产批文、广告批文。广告批文可以厂家或商家自己操作,也可以委托广告公司办理。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以广告专刊或专页的形式进行宣传,不属广告公司的名称,就是一种单独的药店宣传册,这样,广告公司就可以规避风险了。
如果药店指名要在直投广告上刊播,那最好要它提供药品批文、药店执照、广告批文。
随着国家对个人开办药店政策的放开,许多中小投资者都把目光盯向开办一家小型的药店。那么投资开办药店究竟要办哪些手续呢?
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时,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原审批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人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申请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过程与上述程序基本一致。
另外,《实施条例》还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药店的促销活动所制作的DM广告不用办理什么手续,但是如果是涉及到药品性能及价格等方面的话,需要到当地广告部门进行审核,同时要到药局进行备案!
一般广告由发布商承担风险的吧.有广告权的印刷商或广告商有临印字的..按理不应该罚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