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准备辞退我,工作了4年,只签了第一年合同,后面没签,请问该怎样要求补偿?

2024-12-18 02: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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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补偿你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即N+1
违法辞退的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4*2=8个月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但是已经超过一年了,有的地方不支持这个主张,最好问下当地劳动部门比较准确

回答2: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