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诉讼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阅卷,复印相关的证据材料等;如果是已经判决后归档,当事人可以去法院的阅卷室申请查阅案卷材料,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案卷中并非所有的材料都可以复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是,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
诉讼代理人为了申请再审的需要,可以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所代理案件有关材料。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为诉讼代理人阅卷提供便利条件,安排阅卷场所。必要时,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在场。
第三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提前与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审判人员联系;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与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
第四条规定,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出示律师证或者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填写查阅案件有关材料阅卷单。
第五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如果是本人复印,能够复印的材料很有限,一般是诉讼费的发票丢失,此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判决书或裁定书各一份复印件即可。如果是判决书或裁定书,直接叫书记员再给一份即可。
如果是有委托律师,
1、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2、律所的介绍信(原件)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能证明自己能复印法院资料的相关证明材料(法院的立案登记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
5、除2外,其余材料均可以复印一份,以备法院存档。
1、如果复印人是案件当事人(原告或被告),直接带上判决书或调解书、本人身份证,再写个案卷查阅申请就可以了。至于应该复印的内容,要经过法院同意方可进行。2、如果、案件当事人无法亲自查阅,可以委托当时的办案代理人(如律师)开具委托和代理人开具介绍,就可以查阅与复制。3、查阅与复制所产生的费用是需要缴纳的。
一、如果你是当事人,只要说明理由,带上本人身份证,法院一般会同意福音判决书。二、如果你不是当事人,一般不会给你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