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道内电动车起火致3人死亡,我觉得这次事故应该是由车主和小区物业共同承担责任,但车主的责任更大一些,其实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电动车起火、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可以说是这两年时有发生的事情,但人们却依然存在侥幸心理,电动车放在楼道内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因为人们觉得放在楼道里更安全,电动车不容丢,充电和取车也更加方便,但是他们从来没考虑过安全问题,其实也不是没有考虑过,只是觉得这样的事情根本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其实这样的侥幸心理每个人都有,只不过体现的地方不同而已,电动车起火造成人员伤亡这个责任车主肯定是要负的,因为如果不是车主将车子放在楼道内就不会造成这样的事故发生,既然这件事是由车主的行为而起,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点他肯定是无法逃脱的,其次物业也应该负上一定的责任,因为这是物业的监管不力,如果物业及时提醒业主,可能悲剧就不会发生。
我们小区也有很多电动车,刚开始也有人停放在楼道内或者是自己的家里进行充电,但物业每次看到都会进行提醒,后来就有人将电动车摆放在楼下,但这样也不是很安全,并且也不美观,于是物业就设立了一个专门给电动车停放和刷卡的地方,每次一块钱,我觉得还是很便宜的,最主要是安全问题得到了保障。
我觉得如果这个小区采取了这样的措施,可能这起事故就不会发生了,所以我觉得物业也是有责任的,既然小区的住户缴纳了物业费,物业就有责任为住户考虑这些问题,其实这也是一种侥幸的表现,物业也是觉得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的小区,所以才会放任不管。
这次事故应该由车主本人和房主本人承担。物业也应该担一部分的责任,因为他们监管不力。
电瓶车车主和物业。因为电瓶车车主非法将电瓶车放置于楼道内,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物业没有尽到合理监管的责任,所以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电动车的主人承担大部分的责任,这栋楼的主要负责人也要负一部分责任,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当时就严禁电动车到楼道里面,这次事故也许就不会发生了。
电动车车主,物业都要付一部分责任,因为车主没有起到一个看护的责任,物业对于突发事件监管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