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不属于原材料。但在报表中是存货的构成部分。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原材料是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加工制造产成品用于出售的,而低值易耗品是企业购进的商品,用于企业在生产及经营中自用的不用于出售的,金额低于2000元,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物品.如灯具桌椅等.
企业一般存货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修理用配件三个科目,低值易耗品可以在这个存货科目中单独核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