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应视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证明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的书面文件。我国《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所谓“有理由相信”是指被代理人及行为人客观的共同行为使善意相对人从一般的认识上能够判断出它们之间具有代理关系,具有客观性和直观性的特征。比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空白盖章合同书;行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为,被代理人应当知晓但未明示声明反对;行为人曾经凭借被代理人的授权,与相对人就某一特定事项作出代理行为,代理人被取消代理权后,被代理人未明示通知相对人,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就该事项与相对人进行行为等情况。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如下几点:(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如果守约的话,当然没问题.
但如果对方违约,而公司不承认,可能会一定麻烦,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合同已由他们公司实际履行的话也可以.
如果刚签定,最好还是叫他们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经公司授权的签字确认.否则,可能会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