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常用的哲学范畴。原来有分离与聚合的含义,在G.W.F.黑格尔的哲学中,有特殊的含义。通常所说的抽象,指在认识上把事物的规定、属性、关系从原来有机联系的整体中孤立地抽取出来;具体是指尚未经过这种抽象的感性对象。黑格尔承认前面所说的抽象为抽象,但并不承认感性对象为具体。黑格尔认为具体是理性的具体,即具体概念,也就是以概念为本质的一切事物的多方面的规定、属性、关系的有机整体性,以及它们在认识中的反映。在哲学史上黑格尔第一次按照上述含义使用这对范畴,明确地把孤立、割裂、片面这类思想方法称为抽象思维,把不同规定性的统一、对立面的统一、普遍和特殊的统一作为具体性的根本特征。他主张世界上客观存在着的真实事物、概念、真理都是具体的,都是不同规定性的有机统一体。世界上决没有那种抽象的、孤立的、非此即彼的东西。具体性是概念、真理最基本的特性。哲学的目标就是要把握具体真理、具体概念。在黑格尔看来,为要达到这个目标,认识必须经历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具体概念自我发展、自我认识的过程,是它所包含的各个规定性在内部矛盾推动下互相推移、转化、由不统一到逐步统一的过程,也就是由抽象发展为具体的过程。认识开始只能得到一些抽象的规定性,它们是孤立的、片面的。随着认识的前进,愈是在后的概念所包含的规定性愈多,因而内容愈丰富、愈具体、愈真实。黑格尔的《逻辑学》就是对概念这种由抽象到具体发展过程的描述,最终的“绝对理念”就是一个最具体的概念。
大白话翻译:
具体的就是客观的、看的到的实物、规则等;
抽象的就是印象派的、有轮廓无具体的、落实不下来的规则等。
哲学真相:什么是具体?什么是抽象?
很简单呀你这句话就可以解决
[问个哲学问题]这是具体的
[什么是具体的,什么是抽象的]这是抽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