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管辖?

2024-11-28 11: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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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回答2: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某类案件只能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法院来管辖。专属管辖包括三种情形,一是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二是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三是遗产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对于这三类纠纷只能由上述法院管辖。对于不动产纠纷,应该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由于不动产纠纷往往涉及到对不动产的勘察检测等,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方便审理。

回答3: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某类案件只能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法院来管辖。专属管辖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3、遗产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对于这三类纠纷只能由上述法院管辖。对于不动产纠纷,应该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由于不动产纠纷往往涉及到对不动产的勘察检测等,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方便审理。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在空间上占有固定位置,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包括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