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决定是否符合规定,比如沈阳市的新建住宅必须实行分户供暖。
根据《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
第七条 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供热和新建住宅区、公用建筑等应采用集中供热,不得再建分散锅炉房,采用分散供热。对现有采用分散供热的,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限期联网改造。
新建住宅必须实行分户供暖;逐步实现按热计量供暖。
扩展资料:
根据《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分户供暖的收费方法如下:
第二十条 已实行分户供暖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将采暖费发给职工,职工向供暖企业交费。或由职工垫付,职工所在单位按职工住房控制标准内实际面积予以报销。
未实行分户供暖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向供暖企业交纳采暖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
不符合规定的!可以收取滞纳金但不可以停气。
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供热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热价按时交纳供热费用。对无正当理由拒交供热费用的用户,供热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