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可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天津本地城镇户籍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应由本人如实填写《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天津失业证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价及复印件;
3、3张一寸免冠照片;
4、本人失业前身份的有关证明(毕业证书、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改劳教释放证明、退学证明等);
5、有关专业技能人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等级证书》。
失业证办理流程:
1、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证》。
2、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应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扩展资料
办理失业证作用:
1、《就业证》是劳动者在本旗境内就业求职的终身记录凭证,是通用的唯一合法就业证件;
2、《就业证》的编号是劳动者在就业登记管理的唯一号码,劳动者凭此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办理社会保障注册手续;
3、劳动者凭此证进行政策法规咨询,参加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训练;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办理失业、就业登记;办理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等项事务;
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凭此证申领失业救济金和在失业期间的其它保险待遇;
5、用人单位凭此证号码为被录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障注册手续,参加社会保险。
就业失业登记证自行失效情形: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移居境外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死亡的;
6、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失效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失业登记证
参考资料来源:政民零距离-天津市就失业证补办
失业证可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本地城镇户籍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应由本人如实填写《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登记证》等相关材料。
1、《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2、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3、天津,简称津,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
4、天津自古因漕运而兴起,明永乐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404年12月23日)正式筑城,是中国古代唯一有确切建城时间记录的城市。历经600多年,造就了天津中西合璧、古今兼容的独特城市风貌。
先去登报挂失,登报后一个月,拿着报纸到劳动保障局去办理挂失,那就可以了。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 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失业证》由用人单位保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交由本人保管。
办理要求,首先是确定身份。失业人员要取得原工作单位发给的能证明其失业的证明材料。对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开除等发生争议的,应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