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是首个获得中央批复的省级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明确 组建省医疗保障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整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城镇从业人员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省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医疗救助职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