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公司没主动给员工开离职证明,算不算违法?

2025-01-01 05: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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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职了,公司没主动给员工开离职证明,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可以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回答2: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可以向你原单位申请离职证明,原单位拒绝开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