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你姐夫因赌博欠下的债务,你姐姐没有义务偿还。另外,你姐姐为了偿还你姐夫的借款或者说高利贷,目的是出于为保持一个家庭的继续生存,她因此而借的钱是可以主张由你姐夫来共同偿还的!
以上,希望可以帮到你!
“我姐的老公在外面借了高利贷和银行里的钱去赌博”不用负责。
“还是这个20万算我姐的债务,需要她自己承担”是的,除非他能承担,但显然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