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是提前3天还是3个工作日

2024-11-06 00: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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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试用期内辞职是提前3天提出申请,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回答2:

法律规定是提前三天。并非三个工作日。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3:

法律没有明确是工作日,那么应认为是自然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