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主要人物有关情节

2024-12-03 13: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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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主要人物赏析林黛玉: 林黛玉,小说的主要人物之一,属金陵十二钗正册。小名颦儿,贾母外孙女,宝玉表妹。出身于“钟鼎之家”、“书香之族”。母亲贾敏,是贾赦、贾政之妹,早丧,故黛玉寓居于贾府。后其父林如海亦亡故,遂长期寄居在贾府。 她美丽而聪慧。虽然自小怯弱多病,却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所谓“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心灵纯真,坚执于感情与理想的追求。“孤高自许,目无下尘”,不善于掩饰自己的言行,常用“比刀子还利害”的话语投向庸俗与虚伪,以至被周围的人以为“刻薄”、“专挑人的不好”。在礼教森严,人际关系势利而冷酷的贾府中,她深感自己寄人篱下的屈辱地位,时时“自矜自重,小心戒备”。黑暗的环境,个性的压抑,使她内心蕴积着反抗的情绪。在蔑视权势、渴望自由的思想基础上,她被贾宝玉视为从来不讲“混帐话”的知己,他们由两小无猜而发展为真挚的爱情。黛玉把全部的热情与憧憬都寄托在这一爱情之中。 这爱情给她带来更多痛苦的眼泪。她追求的是执着、专一的爱情,薛宝钗的插入及“金玉良缘”的传说使她疑虑、忧郁。另一方面,由于礼教的束缚,尽管她多次试探宝玉,却不敢明确表达自己的恋情,当宝玉用《西厢》曲词向她吐露衷肠时,她却生气地说他“学了这些混话来欺负我”。这爱情更给她添上一种难以痊愈的“心病”,她不能主宰自己的婚姻,面对强大的封建势力,她无力抗争。于是她“不是愁眉,便是长叹”,落花与眼泪成为她悲苦命运的象征,如她那首著名的《葬花词》所描写:“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又如另一首《桃花行》所说:“眼泪观花泪易干,泪干春尽花憔悴。”这种强烈的悲剧感与幻灭感既是对自身命运的悲悼,也是对不合理封建制度的控诉。 后四十回续作对林黛玉的描写有违背曹雪芹原意之处,如她也劝宝玉研读“取功名”的“八股”,以至宝玉觉得她“势欲熏心起来”,与前八十回精神不符,削减了黛玉人格的光彩。但续作对宝、黛爱情结局的处理,具有撼人心魄的力量。贾母、王夫人为宝玉议婚,终于拣中贤惠明达的薛宝钗,并用凤姐的“掉包儿”之计,瞒过宝、黛而完成“金玉良缘”,突出了封建势力的“狠毒冷淡”。宝玉与宝钗成婚之夜,黛玉在潇湘馆里的病榻上,满怀悲愤,焚去诗稿,呕血而死。 她与贾宝玉都是作者在书中极力歌颂的正面形象,也是我国古典文学中著名的典型人物。 附《红楼梦曲·枉凝眉》: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话?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 贾宝玉: 贾宝玉,小说主要人物之一。贾政之子,与元春及已故的贾珠俱王夫人所出,宝玉最小;他与探春、贾环为同父异母兄妹及兄弟。出世时口内衔一块晶莹之玉,因名宝玉。生长在钟鸣鼎食,诗礼簪缨的荣国府中,其父贾政期望他振兴家门,他却“行为偏僻性乖张”,成为“于国于家无望”的“逆子”。他与表妹林黛玉由于思想上一致而相互爱恋,这爱情却遭到封建势力的摧残,黛玉死后,他出家为僧。 贾宝玉厌恶仕途,不喜读书。把八股文指斥为“饵名钓禄之阶”,视热衷功名者为“禄蠹”、“国贼”,不愿与士大夫交接。他不但背离传统的理想生活道路,且蔑视封建道德伦常规范,自己不想“为子弟之表率”,以至“背父兄教育之恩”,甚至把“文死谏,武死战”的士大夫气节骂得分文不值。他说“除‘明明德’外无书”,亦旨在贬斥程、朱理学的陈腐说教。宝玉的性格具有强烈的叛逆倾向。 这种叛逆性格必然与封建主义形成尖锐的冲突。以金钏儿之死为触因,贾政在盛怒之下要打死宝玉,“以绝将来之患”,即是冲突加深的结果,但宝玉毫无悔改之意。即使他的亲近者史湘云等人用“仕途经济”的话劝他,他亦气愤地说这是“混帐话”。宝玉这种叛逆的坚定性被概括成一句话,即“不管世人诽谤”! 另一方面,宝玉喜欢“在内帏厮混”,对大观园里的女孩们却温文尔雅,体贴入微,另是一种性格。他料定“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他所一再强调、肯定的“女儿”的“清净洁白”——与他所憎恨的丑恶、污秽、贪婪、势利的“混浊世界”相对立——多半是指未受污染的自然、率真的心灵。而他的“情痴”,不仅是对业经失落的纯真心灵的追寻,还包含着超越尊卑等级的泛爱性质,如他对晴雯等人的感情即如此,这体现了跟传统价值观念相矛盾的新思想的萌芽。 贾宝玉是曹雪芹精心塑造、奇特而光彩的艺术形象,在中国文学中具有永久魅力与深刻意蕴。这一人物不仅以作者自身生活经历为蓝本,亦是作者对人生与当时社会缺陷及其根源作深邃反思的结晶。贾宝玉那种崇尚率真、抨击封建道德的虚伪丑恶与晚明思想家李贽尊崇“童心”而反对“道理闻见”有相通之处。在《红楼梦》产生的清代中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得到进一步发展。贾宝玉的进步倾向是新的经济形态在观念领域中的反映。 贾宝玉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有着痛苦的思想和情感的经历,也有着凡人一样多的弱点。从小说的叙述角度看,他是全书的灵魂,主题和情节的展开基本上都是在他感觉的观照下显示的,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特征也是在和他的相互关系中被刻画出来的。 后四十回续作写宝玉“中乡魁”,违背了曹雪芹原意,对这一人物形象有所损害。 附《红楼梦曲·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薛宝钗: 薛宝钗,小说的主要人物之一,属金陵十二钗正册。出身名门(薛氏为金陵四大家族之一),贾府王夫人的侄女,宝玉的表姐。年幼丧父,随母兄暂住于贾府。后被贾府选中,与宝玉成婚。 她容貌丰美,比黛玉别具一种风流妩媚,而举止娴雅,品格端庄。自小读书识字,亦“杂学旁收”,但确信朱熹的话句句实在,不是“虚笔浮词”。她认为“女孩儿不认得字的倒好”,“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还认为男人们应该“读书明理,辅家治民”,亦常用这番道理规劝宝玉。她通情达理,随分从时,因此赢得贾府上上下下交口称赞,连心气孤傲的林黛玉亦对她“暗伏”。她是受封建正统教养陶铸的一个完美典范——恪守封建道德对女子的严格规范而不陷于迂腐,谙熟世故而不流于鄙俗,天资聪颖能使她自我完善而臻于“行为豁达”的境界。在她身上体现了传统美德某些永久性的价值。 然而,在“稳重和平”的表层底下,蕴藏着一个青春少女的情愫与梦想。滴翠亭前独自用扇捕蝶的情景,犹显出童真未泯。宝玉遭贾政毒打后,她去探望,一时情急,说了宝玉觉得“大有深意”的话而“自悔”不已。又如她那首有名的《柳絮词》,刻意翻新:“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颇显出不甘凡庸的气魄。另一首《螃蟹咏》亦并不温厚,倒近乎冷峭而尖刻。这些却反映了她性格中更为真实的部分,虽然流露得较少。 她的言行习惯于某种观念的制约,有时就显得不自然。如皇妃元春自制灯谜给大家猜,宝钗一见就猜着,但“口中少不得称赞,只说难猜,故意寻思。”“明哲保身”是她常遵奉的行为准则,这使她能远避俗世的污秽而洁身自好,另一方面往往使她对与己不相关的事物表现得十分冷漠。如尤三姐自尽,柳湘莲出走,薛姨妈叹息,薛蟠亦为之落泪,而宝钗“并不在意”,提醒他们应当及时酬谢家中那些贩货的伙计,“别叫人家看着无理似的。”金钏儿含冤投井而死,她安慰正在垂泪的王夫人,说金钏儿即使为了赌气而投井,“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 由于她贤淑明达,博得贾母与王夫人的欢心,终于与宝玉结成“金玉良缘”,但结局仍是悲惨的。婚事本属草率而勉强,她还是顺从了家长的意志,冒名嫁于对她并无深情的宝玉。宝玉出家为僧后,她事实上成为一个年青的孀妇。 贾元春: 贾元春,贾政长女,王夫人所出。小说一开始,她就已入宫了,后来又封为贵妃,作为代表皇室的一个成员,她在贾家中是处于特殊的最高位置上。对于元春一次完整的描写是十六至十八回的省亲。省亲与其说是对元春性格的刻画,不如说它是前八十回写贾府盛时光景的最重要的一笔,它把贾府的荣华富贵推向顶峰,而元春恰是这一家族光荣的象征。省亲表面上为着叙天伦之乐,但实际上却揭露元春是被送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她是富贵的牺牲者,是一个悲剧人物。 在对于元春不多的描写中,却有一次极重要的暗示,这就是二十八回端午节元春的赐物中,宝玉和宝钗是完全相同的一份,这说明作为贾府的最高权威(在贾母之上),元春所属意的宝玉的未来配偶是薛宝钗而不是林黛玉。元春死在续书的九十五回,根据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判词和《红楼梦曲·恨无常》的暗示,元春是早逝的,学者对其中“虎兔相逢大梦归”究竟指什么有不同说法,但没有得到确切的解释。不过元春的突然去世,无疑的是对贾府的一个沉重的打击,判词中也明说元春警告过父母要退步抽身早。 随着元春的死,贾府必然就要面临着毁灭性的灾难,这个大家族瓦解了,作者所精心构筑的儿女乐园——大观园也终于风流云散了。 贾探春: 贾探春,贾政女,赵姨娘所出,与贾环为同胞兄妹,与元春、宝玉则是同父异母。在四春中,探春居三。探春虽然生母尚在,但她却依着王夫人生活,而与自己的母亲疏远。这里有着表现探春薄情的地方,但也与封建宗法等级有关,妾是没有地位的,妾的子女通常只把正室作为他们的母亲看待。 探春在诸姊妹中是最能干,最聪明,也是最美丽的一个,庶出的低微地位没有能遏制她在这贵族大家庭中要强的心。她的文才虽不及薛、林,但也能应付过去,她的辩论的口才,她的果断的性格和善于察言观色,是她最突出的表现。三十七回是她首先发起结社吟诗,说明她与宝玉的深厚的手足之情,同时也在姐妹群中深得好感,四十六回贾母因贾赦逼娶鸳鸯错怪到王夫人,在旁的王夫人、薛姨母都不敢出声,这时探春审度只有女孩子出来说话是合适的,于是经她一席话消除了贾母的怒气。这一场景极生动地刻画了探春的性格特征。五十五、五十六两回连续地写探春,前者写赵姨娘有意借她兄弟死后发赏银事和探春怄气,以发泄平日怨气;后者写探春理家兴利除弊种种果断气派。这前一回情节是更逼真地揭示探春在家中的处境和她的感情天性。可以看出这一喜剧式的吵闹固然写赵姨娘的愚弱,作者却也不无微词地显示探春的凉薄寡情。至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这才多方面地描绘这个重要人物的形象。她敏感地预觉到这一丑事的严重含义。她满面泪痕为这个大家庭的来日灾祸担心,她虽是一个未嫁的女子,这里却是作为大家族的代理人的身份而出现的;最后她给王保善家的重重一巴掌,在这一场合也有着多种含义,它是代表所有大观园的儿女对这一野蛮事件的不平的申诉,所以这一巴掌连读者也深感痛快;但它又可以说是把这个大家族的没落的命运迁怒于奴才。大观园内人把探春比作有刺的玫瑰花,这说明她的形象是美丽的,但却也是不好惹的。 探春的判词预示她后来远嫁海隅,续书稍有出入,但没有十分破坏原来的形象。判词说“生于末世运偏消”,探春本身的庶出地位,已经使她不能有作为,她又是生在这大家族趋向没落的时刻,这样她的能干、聪明和要强的心跟注定了要毁灭的命运形成了无可挽回的矛盾。在这一意义上,探春是作者塑造的一个最成功的典型。 史湘云: 史湘云,别号枕霞旧友,史侯家小姐,贾母内侄孙女。原籍金陵,,自幼父母双亡,由叔父忠靖侯史鼎抚养。婶母待她不好,“在家里竟一点儿作不得主”。针线女工都须自己动手,每被人问及家计,她便红了眼圈,史鼎迁任外省大员,贾母舍不得她,接来园中居住。 她平日敬佩宝钗稳重平和,人情练达。也曾劝说宝玉要热心仕途,多结交官宦,讲谈经济学问。但封建礼教对她的影响又不及宝钗那样深。她的思想性格与宝钗并不相同。有一回,她叮嘱新来贾府的薛宝琴道:“到了太太屋里,你别进去,那屋里人多心坏,都是要害咱们的”。这是,宝钗评她:“说你没心,却又有心,虽然有心,到底嘴太直了。”这正是与心机很重、城府甚深的宝钗的性格不同之处。 史湘云就其身世看,与林黛玉有相似之处,她们都有孤苦无依、寄人篱下的身世之感。但两人性格又很不相同。林黛玉多愁善感,多疑任性;史湘云娇憨活泼,开朗豪爽。有她在场,总是气氛活跃,欢声笑语不绝。无论芦雪庵割腥啖膻,凹晶馆月夜连诗,还是女扮男装,打扮成小子模样,都表现出她娇憨天真、襟怀坦荡的性格。“醉眠芍药裀”一回,浪漫气息更为浓烈:醉卧花下,红香散乱,蜂围蝶绕,香梦沉酣,犹呓语着“泉香酒冽,醉扶归……”,以其独特的个性光彩,一扫大观园女儿国中的脂粉气息。 湘云的结局也是悲剧。侥幸配得青年公子卫若兰,但好景不长,“终究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贾母死后,她去灵前吊唁,想到从此失去贾母的疼爱,想到自己不幸的身世遭际,便失声痛哭。史湘云豪放不羁,开朗放达的性格与其遭受厄运、身无所托的悲惨结局形成强烈的对比,使全书的悲剧色彩更为浓重。 妙玉: 妙玉,自称槛外人,又称畸人,贾府大观园内栊翠庵里的道姑。本苏州人氏,出身仕宦之家,因病入了空门,带发修行。她“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唯心性高傲孤僻,不好亲近。听说长安有观音遗迹并贝叶遗文,随师父在长安西门外牟尼院住着。后因贾府贵妃省亲,用“请贴”将她请来,住进栊翠庵。但她对贾府中的富贵庸俗十分鄙视,把那金玉珠宝一概贬为俗器。 就某种意义上说,她与贾宝玉性格有相通之处。她厌恶权贵之人,不亚于宝玉痛恨国贼禄蠹。她孤芳自赏,有着惊人的清高、洁癖,贾母偶尔趁兴带了刘姥姥、贾宝玉、林黛玉等人到栊翠庵小坐。走后,她便吩咐底下人打水洗地。刘姥姥喝过一口的茶杯,她也嫌脏,准备撂掉。后来贾宝玉求情送与刘姥姥,却又引出她的一番话来:“幸而那杯子是我没吃过的,若我使过,我就砸碎了也不能给她。”然而她给多情公子贾宝玉饮用的却是“自己常日吃茶的那只绿玉斗”。她虽每日与蒲团、禅堂为伴,却被宝玉一个礼施得脸上一阵红潮,连宝玉生日也牢记心头,还特地送去祝寿帖子。可见,孤寂的庵堂生活并不能泯灭她对世俗的依恋和对人世欢乐的向往。她的内心世界充满了宗教教义和人性之间的激烈冲突,她是一个被封建豪门当作摆设,被宗教教义禁锢的年青少女。 妙玉的结局,《红楼梦曲·世难容》写到:“……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暇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靖本脂批写到:“妙玉偏僻处,此所谓过洁世同嫌也。他日瓜州渡口,各示劝诫,红颜固不能不屈从枯骨,岂不哀哉!”妙玉随着贾府的衰败,流落到南方镇江瓜州渡口,或曰流落风尘,被逼做了妓女,总之,那样一个以“洁”、“空”标榜的女子,竞落到人世间最肮脏屈辱的地位。后四十回续书则写妙玉尘缘未断,内虚外乘,入了邪魔,后又写到被盗贼劫去,因不从被杀。 贾迎春: 贾迎春,贾赦女,生母不详,七十三回从郉夫人话语中知道她不是郉夫人所出,与贾琏是同父异母兄妹。迎春自幼没有母爱,生性懦弱,也缺少文采。七十三回她的乳母犯法,受到郉夫人的责备,显示她得不到同情和温暖。至七十九回写她由父亲作主嫁与极不堪的纨绔子弟孙绍祖,受尽折磨。根据迎春的判词“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她应是嫁后不久即死,续书写她死在一百零九回,是在元春已死之后,和作者原来构思当有出入。在大观园诸儿女中,迎春是最先显露她的悲惨命运,她的出嫁使大观园变得更加萧瑟凄凉,这些都从宝玉的悲伤中反映出来。 贾惜春: 贾惜春,贾敬之女,贾珍胞妹,生母不详。惜春是四春中最小的一个,在她出场时,作者就形容她尚小,在以后情节中也没有改变她这一幼小形象。她没有参加姊妹们的吟诗活动,但四十二回的大观园作画却是特地为她写的,说明她精晓绘画艺术。惜春在抄检大观园这一回,表现出她的孤独决绝的性格。所有的人在这次事件中,都侧面地显示着他们性格的特征。不同于迎春的懦弱,小小年纪的惜春却表现出非常镇定的性格。只不过这种镇定是对现实的舍弃和逃避。她的这一特征终于导致八十回以后较为活跃的表现,在贾母病重和丧事期间,她和凤姐一起掌管家务。她又常和妙玉亲近,当妙玉被劫之后,她终于下决心剪发修行。惜春的最后出家的结局,在金陵十二钗判词中已写得极明白。“三春去后诸芳尽”,惜春是最后一个结束的,这些姊妹们的没有忧愁的日子也就从此一去不复返了。 王熙凤: 王熙凤,俗呼凤姐,谑称凤辣子。出身金陵四大家族之一的王府。王夫人之内侄女,贾琏之妻。贾政和王夫人将总管家务之事交与贾琏王熙凤夫妇。贾琏无能,完全受她辖制,她就成了贾府的实际当权者。 王熙凤是一个精明干练的当家人,又是一个贪婪钱财、权欲极强的妒悍女人。她明白要在贾府站住脚跟,并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第一件事就是要得到老祖宗贾母的支持,为此,她曲意奉承,一切依贾母眼色行事,深得贾母欢心,竞使贾母离不开她。在平辈中,她作为一个当家人,处处予以照顾,满足他们的种种要求。如姐妹们和宝玉组织诗社,李纨等人要她充任监社御史,她虽不会做诗,并明知他们只是要她出钱,也满口应允说:“这是什么话,我不入社花几个钱,不成了大观园的反叛了,还想在这儿吃饭不成……。”这正道出了她的用心所在。对下,则采用高压办法,使奴隶们完全服从她的统治。凡是违反家法家规,一律严加处治。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巩固她在贾府的地位,满足她的权欲。 王熙凤出场时,不过十八岁左右,协理宁国府,弄权铁槛寺,威重令行,趾高气扬,显示出她出色的治家才能和争强好胜、善于弄权的性格。她说:“凭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这是她的黄金时代。但这样的局面没有维持多久,在家政管理方面,挥霍无度和财源枯竭之间存在着的尖锐矛盾,任凭王熙凤如何治家有法,善于克扣,也难以维持下去。在贾府内部关系方面,郉、王两夫人之间的矛盾,使王熙凤处于很尴尬的地位,婆婆郉夫人常常要与她为难。而她治下的管家奶奶和奴隶们,见主子力竭势衰,也乘机生事。特别是她与贾琏的夫妻关系,日趋恶化。王熙凤没有生儿子,贾琏借口宗祧无继,招婢纳妾,直接影响王熙凤的地位,她设计害死了尤二姐,非但不能解除无子对她地位的威胁,徒然增加贾琏对她的反感和不满。以上这样一些矛盾随着她的靠山王府和贾府衰落,日益严重和尖锐起来。尽管她也有“退步抽身”的想法,但终如她自己所说“骑上了老虎”,上也不是,下也不是,进退为难,四面受敌。 王熙凤最后的结局,我们已无法见到。续书后四十回对王熙凤的描写很平庸,缺乏艺术光彩。据脂批,王熙凤后来竞躬亲贱役,执帚扫雪,仅此一事,前后对比,今昔之感,足以撼人心魄,第五回判词说:“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暗示她最后被贾琏休弃,遣返金陵老家。在曹雪芹原来的艺术构思中,这个“脂粉堆里的英雄”的下场,是惊心动魄、十分悲惨的。 贾巧姐: 贾巧姐,贾琏、凤姐之女。原只叫大姐儿,因她是七月初七生日,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时便给她起了“巧姐”之名。她是“金陵十二钗”之一,在前八十回中,除了写她出痘、生病,余未多叙。从巧姐的判词和《红楼梦曲·留余庆》一段来看,她将是曹雪芹在后数十回中着重描叙的人物之一。续书中关于巧姐的文字与原作意图颇不相符。巧姐的判词是“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村妇,巧得遇恩人”。册页上画的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这点明了巧姐的结局是从公府千金沦为了一个乡村织女。续书写巧姐嫁给了一个家有钱财百万、良田千顷的周秀才,这无疑与原作精神相抵牾。另脂批暗示巧姐与板儿有缘,最后是结为夫妇。第四十一回巧姐与板儿互换佛手、柚子玩一段,有两段批语,一云:“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又云:“抽(柚)子即今香圆之属也,应与缘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儿之戏,暗透前后通部脉络,隐隐约约,毫无一丝泄漏,岂独为刘姥姥之俚言博笑而有此一大回文字哉。”(庚辰本)巧姐最后因刘姥姥相救而免难,续书顾及了这一点,写巧姐正要被“狠舅奸兄”卖掉,幸亏刘姥姥进府设计将她救往乡下。续书写及巧姐年龄时还有令人不解之处,第八十八回写到她刚在学舌,一见贾芸就哭,分明是个幼女形象,可时隔三个月,到第九十二回就写她已认了几年字了,到第一百十八回,相隔也不过四、五年,王仁等人已打将她卖给外藩王爷作妃子的主意了。 袭人: 袭人,姓花,原名珍珠,先是贾母之婢,贾母喜其心地善良,能尽职,遂与了宝玉。宝玉因见旧人诗句有“花气袭人”之句,回明贾母,更名袭人。 袭人是宝玉身边第一个重要女婢,她的结局也见于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第三回出场时,作者这样概括她的性格:“这袭人亦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伏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在全书出现的第一个高潮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之后,紧接着第六回小说就点明了宝玉和袭人的儿女情事,从此他们异常亲密的关系一直维持至小说结束为止。 袭人的性格和在小说中的作用,有着几次大起大落的描写。第一次是十九回和二十一回,都是写袭人对宝玉的规劝;第二次是三十四回宝玉挨打之后,袭人在王夫人前进言。前一次表明袭人所遵奉的行为规范是和薛宝钗相一致的,所以二十一回中间特地插入从宝钗眼中所见的袭人;至于后一次则是袭人所采取的一次重大行动,她向王夫人发出宝玉有可能越出礼法之外的警告,以此表明她的忠心,表现出她合乎封建道德规范的立场,这样她赢得了王夫人充分的信赖,并由此半公开地确认了袭人作为宝玉的妾的身分。小说所显示的袭人最后一次的重大作用,是七十七回晴雯被撵出大观园那一回。书中明显地暗示袭人是晴雯被逐的幕后阴谋者。后来在祭晴雯的芙蓉诔中有“钳诮奴之口,讨岂从宽”之句,即是暗指袭人。 袭人的结局在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已明白暗示:她将嫁与一优伶,二十八回蒋玉菡情赠茜香罗,宝玉将身上原是袭人的松花汗巾和蒋玉菡的大红汗巾交换,晚上又偷偷系在袭人身上,被袭人取下掷在空箱子里。后来续书写袭人终于嫁与蒋玉菡,基本上符合原意。宝玉说袭人是“出了名至善至贤之人”(七十七回),薛姨妈说她是“说话见人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三十六回),皆是可从正面反面理解她的性格中的要害。 袭人是一个驯服的女婢,她有一颗要强向上爬的心。袭人也非全无正义感,在贾赦要强娶鸳鸯时,她也表示了愤慨和对于被者的同情。宝玉依恋袭人,两人之间并非全无真感情。根据脂批,后来袭人有“供奉玉兄”一节,如何供奉虽不得而知,但袭人后来虽改嫁,可能仍有对宝玉起作用的地方,其重要性或不下于麝月之于宝玉。 平儿: 平儿,王熙凤陪房丫头,贾琏侍妾,王熙凤最得力的心腹助手。聪慧、干练、心地善良,又善于处世应变,以贾琏之俗,凤姐之威,竟能体贴周旋。贾琏和多姑娘私通,平儿从枕套中抖出一绺青丝,但她向凤姐隐瞒了事情真相,避免了一场风波。凤姐有病,探春代理家政,平儿陪侍。那些管家媳妇见探春年轻,又是庶出,以为她办事没有经验,想欺负她,连得她生身母亲赵姨娘也来惹是生非。碰到此类事情,平儿竟能应付自如,处置得体。探春弊端,平儿总是先表示支持,接着又说出一番早就该改而竟未改的道理来,即不伤害探春,又保全了凤姐的面子,引得宝钗过来摸平儿的脸笑道:“你张开嘴,我瞧瞧你的牙齿舌头是什么做的。从早起来到这会子,你说这些话,一套一个样子,也不奉承三姑娘,也没见你说奶奶才短想不到,也并没有三姑娘说一句,你就说一句是;横竖三姑娘一套话出,你就有一套话进去;总是三姑娘想到的,你奶奶也想到了,只是必有个不可办的原故……他这远愁近虑,不亢不卑,她奶奶便不是和咱们好,听他这一番话,也必要自愧的变好了,不和也变和了。”(第五十六回)平儿从不弄权仗势欺人,心地善良,本能地同情那些和她地位相仿或更低的奴隶们,在茯苓霜和玫瑰露事件中,她劝凤姐“得放手时须放手”,“什么大不了的事,乐得不施恩呢?”(第六十一回)这才使柳家母女免去了一场灾难。贾琏偷娶尤二姐,平儿得知后告诉了凤姐,后见凤姐如此虐待尤二姐,她又把同情给了尤二姐,引起王熙凤的不满。尤二姐一死,王熙凤推说没有钱治办丧事。平儿偷出二百两碎银子给贾琏,把局面应付过去。当然,以平儿这样奴隶地位,应命去处理种种复杂的关系和事件,是十分困难的。在纷繁的矛盾中间,她常常感到处境的艰难和内心无告的悲苦。这是一个很成功的人物形象。平儿的结局作者没有暗示。后四十回续书写到凤姐去世,平儿悉心照料孤女,最后贾琏把她扶了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