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证人如不能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本案需要通知你的证人出庭作证,这符合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如法院没有主动延期审理,你可以申请法院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是指受理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据你所述,本案属于上述第三种情形:“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你就说这个证人由于特殊原告无法到庭,而这个证人对整个案件起到关键的作用,请求法院延期审理。
只要有足够的理由证明证人暂时无法出庭,比如住院了 在外地,就可以申请
住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