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起诉后,法院下达传票肇事者搬走了,找不到怎么办?算不算逃逸?

2025-01-03 19: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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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回答2:

现在不算逃逸了,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所以你不用担心,最少还有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呢

回答3:

不算逃逸,法院可以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