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录取规则: A、普通专业录取方案:在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0——120%调阅考生档案,院校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严格按文化总分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为0分。 B、艺术、体育类录取方案:美术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体育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C、对录取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