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的女儿称公主,皇帝的姐妹称长公主,皇帝的姑妈称大长公主,或者太主。这是个辈分问题,随着不同的皇帝登基,公主们也会有不同的封号。举个例子,汉武帝的时候,汉武帝刘彻的姐姐平阳在刘彻父亲在位的时候称平阳公主,刘彻即位后就应该称呼为平阳长公主,而刘彻的姑妈,也是刘彻第一任皇后陈阿娇的母亲,被称为馆陶大长公主,因为馆陶大长公主的母亲,也就是刘彻的奶奶姓窦,所以馆陶大长公主也称窦太主。
皇室宗亲的女儿叫什么呢?她们的封号根据她们父亲的封号来定。朝廷封的藩王的女儿叫郡主,这些王一般是皇帝的儿子,那么郡主,一般是在任皇帝或先皇帝的孙女辈份。也有年长的郡主,那是因为皇帝的变换,但是郡主的封号不变。离皇室较远的宗亲封的郡王也较小,他们的女儿称为县主。
在北宋有一段时间,因为效仿周朝称天子的女儿为王姬的制度,公主等的称号都改变了,公主称为帝姬,长公主称长帝姬,大长公主称大长帝姬,郡主称宗姬,县主称族姬。例如当时的柔福公主,在北宋时候称柔福帝姬,而她从金国回国的时候,已经是南宋了,南宋从新使用公主类的封号,而当时的皇帝由她的父亲变成她的哥哥,于是她这时候的封号变成福国长公主。
下面讲述的是关于这些称号在历史不同朝代的变迁,
“公主”这芹缺个名词是春秋战国时代才开始有的。周朝的天子把女儿嫁给诸侯,自己是不主持婚礼的,而叫同姓的诸侯来主婚。当时各诸侯国的诸侯一般称“公”,“主”就是“主婚”之意,所以因为是诸侯主婚,天子的女儿就被称为“公主”了,当时诸侯的女儿也被称为“公主”,也称“君主”,《史记�6�1吴起列传》说:“公叔为相,尚魏公主。”古书尚也常常将公主简称为“主”。
从汉朝开始,只有皇帝的女儿才能称为“公主”,诸侯王的女儿则称为“翁主”。颜师古在《汉书�6�1高帝纪下》“女子公主”条下解释说:“天子不亲主婚,或谓公主;诸侯王即自主婚,故物弯其主曰翁主,翁者,父也,言父自主其婚也。亦曰王主,言王为其主婚也。”这样,翁主就比公主低了一个等级。也是从汉代开始,皇帝的姊姊称为“长公主”,先皇帝的姊妹为大长公主,加上“大”“长”的字样是表示尊崇。东汉时的公主一般是“县公主”,如光武帝的女儿为舞阳公主、涅阳公主等等,舞阳和涅阳都是县名;晋朝的公主则是“郡公主”,因为公主封号之前是郡名,如晋武帝的女儿为平阳公主。这样的“县公主”和“郡公主”也可以简称为“县主”和“郡主”,所以两汉到晋的县主和郡主都是皇帝的女儿。汉代的王的女儿被称为“任”,如《汉书�6�1王莽传》说:“其女皆为任。”古书的研究者认为“任”其实是当时女子爵位的称簟。到了隋唐时期,太子和诸王的女儿也封郡、县,但不能称为公主,太子的女儿为郡主,诸王之女为县主;明清两代亲王的女儿为郡主,郡王的女儿为县主。唐高宗是专门下诏书规定,皇帝的女儿出嫁教“出降”或“下降”,而诸王之女出嫁只能叫“适”,娶公主称“尚主”,娶诸王之女只能叫“娶”。
公主的丈夫叫“驸马”,但还有个别称“粉侯”,这个名称起源于三国时候的名士何晏,何晏尚魏国的金乡公主,赐爵为列侯,因为何晏面如傅粉,所以人们称他为粉侯,后来成了驸马的别称,并由此引申出去称驸马的父亲为“粉父”,驸马兄弟为“粉昆”。
公主一般都有封邑,而且由皇帝赐给甲第(非常华丽的住宅)、山庄、园池,允许设自置官吏,这种官吏被称为家令、私府丞、食官等等。
明制,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册,禄二千石,婿曰驸马都尉。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
满清:
正宫皇后所生之女,封公主,称固伦格格,品级相当于亲王;嫔妃所生之女,封公主,称和硕格格,品级相当于郡王;亲王之女封郡主,称和硕格格;郡王之女封县主,称多罗格格;贝勒之女,封郡君,亦称多罗格格;贝子之女,封县君,称固山格格;镇国公、辅国公之女,封乡君,称格格。
格格"原为满语的译音,译成汉语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即妇人之爵名。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罩首闷)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例如,皇太极的次女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长公主,后改为"永宁长公主",复改为"温庄长公主"。由此可见,现在影视剧中把皇帝之女称作"格格"是不准确的(如,"还珠格格"、"十八格格"......)。顺治十七年(一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例如清高宗(乾隆帝弘历)一生共生了十个女儿,其中有五人因早殁没有加封,另外五个女儿,加封为公主。即第三女(孝贤纯皇后生),封固伦和敬公主;第四女(纯惠皇贵妃苏氏生)封和硕嘉公主;第七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固伦和静公主;第九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和硕和恪公主;第十女(妃汪氏生),封固伦和孝公主。她是个例外,因为她是在乾隆六十五岁时生的,是乾隆帝最钟爱的女儿,后下嫁给和的长子丰绅殷德。她本应封为和硕公主。但乾隆破例把他封为"固伦公主"。此外,乾隆帝还收养了其弟弘昼的一个女儿,后来加封为和硕和婉公主。
从以上事例来看,清朝从皇太极开始就已经不把皇帝的女儿称作"格格"了,一般均称为"公主"。 但公主的家人也可以在不是很正式的场合叫她“格格”,这是按照她的排行来叫的,如“大格格”、“十格格”等
长公主叫皇后弟媳
母后,或皇后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