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黑龙江省图,是免费对读者开放的,您可在图书馆内使用电子资源及纸质图书资料的阅读。如需将图书借出馆外,则需办理黑龙江省图书馆读者证。
读者证办理的情况如下:
1、凡到馆读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等有效证件办理读者证,每人限办一张,仅限本人使用,长期有效。
2、办理读者证只需缴纳文献借阅押金100元,因丢失、损坏、退证等原因需要重新办理读者证的,须缴纳工本费10元,读者证工本费不予退还。
3、非持证读者可免证阅览,不享受书刊外借和电子阅览服务。
4、每位读者限借书刊5册;图书借期5周(35天)、期刊借期2周(14天);图书、期刊均不办理续借,逾期后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1元。
5、借阅文献遗失、污损,按照《黑龙江省图书馆遗失、损毁馆藏文献赔偿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6、未满12周岁青少年请办理少儿读者证,少儿读者证请在少年儿童服务区域使用。
7、本馆特藏文献供研究型读者或有特殊需求的成年人阅览,不接待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8、保护知识产权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未经许可,请勿私自拍摄、复制馆藏文献。
9、阅览室谢绝带背包、图书、饮料、食品进入,请将此类物品在一楼存包处寄存,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10、爱护公物,保持良好阅读环境,请勿影响他人阅读。